很多业主收到物业公司起诉物业费的传票,第一反应就是到处拍照片。楼道脏乱、垃圾没清理、设施损坏,手机存下几十上百张图片,想着开庭拿出来,证明物业服务做得差,希望少交或者不交物业费。

我身边不少普通家庭,包括很多宝妈,平时要照顾孩子,抽空拍照取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可真正开庭之后才发现,一大堆照片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照片只能证明某一个时间点存在问题,很难证明长期、持续性服务不达标,物业很容易辩解,问题已经及时整改。仅仅依靠照片抗辩,大部分情况,法院不会直接支持大幅度减免物业费,最多不支持物业索要违约金 。

结合《民法典》以及最高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当物业起诉追缴物业费,有一个很多业主忽略,但非常关键的应诉思路:不要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现场照片,当庭可以直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完整账目 。

电梯广告、地面车位租金、快递柜进场费、场地租赁,这些属于全体业主的钱,法律明确要求物业定期完整公示收支明细,包括收入来源、成本扣除、支出凭证、合同、银行流水,不可以只给一张笼统汇总表应付了事 。物业本身负有保管、公示公共收益账目的法定义务,如果拿不出完整账本,本身属于违约在先,这一点在庭审当中可以作为重要抗辩点。

在这里也要客观讲清楚,不是拿出账目就可以直接自动抵扣物业费,不同法院裁判尺度不一样。但是当庭把这个诉求提出来,可以把双方权利义务摆到台面上,争取调解协商的空间,比单纯拿一堆现场照片效果要实在得多。

为什么大量现场照片,抗辩效果有限

很多业主会疑惑,明明物业做得不好,照片清清楚楚,为什么法庭不太采信。这里把实务情况用大白话讲明白。

第一,照片是单点证据。你拍到垃圾,只能代表拍照那一刻这里有垃圾。物业可以答辩,保洁已经安排清理,属于瞬时状态,已经完成整改。除非你能够做到长期连续录像取证,否则零散照片很难证明全程服务不合格。

第二,物业服务是持续性综合服务。小区几千户人家,很难做到每时每刻全部完美无瑕疵。个别局部问题,一般认定属于服务瑕疵,达不到可以拒交、大幅减免物业费的法定条件 。

第三,业主拿照片,是业主来举证物业不好。公共收益账目,举证责任在物业公司身上。账本掌握在物业手里,法律要求物业保管、公开,拿不出完整明细,就要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这是把举证压力转移给对方,而不是全部压在自己身上。

不是说完全不要拍照,现场情况可以简单留存,但是不要把全部希望押在照片上面,更不能花费大量时间到处拍,忽略公共收益这个核心维权点。

什么是完整公共收益账,不能接受哪些糊弄材料

庭审当中,物业经常会拿出一张简单表格,写一个总收入总支出,就当做已经公示账目。这种汇总表格不算完整账目,业主有权要求更全的资料 。

完整的公共收益账目,应当包含:历年公共收益收入明细、对外签订的广告、场地租赁全部合同、每一笔收款银行流水、成本支出凭证,哪些钱花掉、花去哪里,结余资金余额。

以下这几种,属于典型的敷衍,法庭上可以明确不认可:

1、只出示一张汇总数字,没有分项明细,看不到每一笔钱来自哪里;

2、只提供几张广告照片,广告在运行,但是没有对应的收款合同和收款记录;

3、口头告知大概多少钱,拒绝提供书面财务凭证;

4、拿商业秘密作为理由,拒绝出示公共收益相关台账,公共收益账目不属于商业秘密,不能以此拒绝查阅复制 。

依据民法典943条,业主本身享有知情权,单个业主就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共有部分收益资料,不需要必须等到成立业委会之后才可以主张权利。

物业起诉物业费,庭审实操完整思路

收到法院传票之后,不用慌张,按下面思路理性应诉,不激化矛盾,依法表达诉求。

第一步:证据分开准备。简单留存少量服务现场照片,作为辅助材料,核心诉求重点放在公共收益账目上面。开庭前,可以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责令物业公司提交案涉小区公共收益全部收支台账、对应合同、银行流水凭证。

第二步:庭审答辩,表述可以直接参考大白话版本:

“本案物业公司,长期没有完整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电梯广告、地面车位、快递柜等共有部分产生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请求法庭要求物业公司提交对应时间段完整公共收益账目、合同、收支流水。物业公司作为保管方,如果不能提交完整账目,属于未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存在违约行为,请法庭综合考量本案物业费金额,对违约金予以驳回,并且组织双方调解处理公共收益与物业费之间的纠纷。”

第三步:分清诉求边界。现实当中,不是所有法院都支持直接当庭拿公共收益抵扣个人物业费。公共收益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完全归某一户单独所有。部分法官会引导另行提起业主知情权诉讼,单独查账,后续再处理收益返还问题。

就算不能当庭直接抵扣,只要法院责令物业出示完整账本,就已经拿到关键结果。拿到账目之后,如果发现存在侵占,后续可以联合其他业主,通过业委会或者另行起诉追回公共收益。

第四步:理性看待结果。物业服务有瑕疵、账目不透明,可以争取减免违约金,争取调解降价,但一般不支持一分钱不交。拒绝完全不交物业费这种极端想法,避免自身承担败诉风险。

实操当中,4个最容易踩的误区

误区一:只要物业拿不出账本,我就可以一分钱不交物业费

这个是很多网上流传的错误说法。公共收益账目不公开属于物业违约,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业主可以完全拒缴物业费。两个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直接互相抵消,法院不会直接以此判业主零缴费,但是可以作为谈判筹码,用来调解、免除违约金、争取部分优惠条件 。

误区二:不用准备任何证据,只要求查账就万事大吉

照片可以少量保存,作为辅助,不要完全不准备材料。查账是重要抗辩点,但不等于完全不需要别的证据。

误区三:口头在庭上说一说就够了

最好向法庭递交书面申请,写明要求出示的材料清单,记入庭审笔录。口头讲一遍,如果没有写进笔录,后续容易没有凭证。

误区四:拿到账目之后,自己一户直接要求把公共收益分给自己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不是归个人。想要分配使用,需要通过业主大会、业委会按照法定流程处理,个人不能直接拿走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

普通业主应诉的现实建议

很多业主,平时上班、带孩子,没有时间钻研复杂法律条文,遇到被起诉,容易焦虑。

第一,放平心态,被起诉不等于一定会败诉,积极应诉不去开庭,反而会丧失抗辩机会,法院会直接缺席判决,对自己非常不利。

第二,分清主次,不要把绝大多数时间花在到处拍照片上面,重点盯住公共收益完整账目,要求对方举证。

第三,如果小区多数业主都对公共收益有疑问,查账之后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推动成立业委会,统一处理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问题,个人维权力量有限,集体推动效果更好。

第四,如果案件金额比较大,自己拿不准,可以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不要完全照搬网上片段化的说法。

物业和业主,不是对立关系。物业应当提供合格服务,同时依法公开公共收益;业主也应当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当走到诉讼这一步,与其单纯靠大量照片指责对方服务差,抓住账目知情权这个法定权利,往往可以拿到更实质的结果。

互动话题:你们小区的电梯广告、车位租金这些公共收益,物业有没有公示完整账目?欢迎评论区聊聊。

免责提醒:本文参考《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公开内容科普,仅作为普法参考,不同地区法院裁判尺度存在差异,不构成诉讼代理意见。遇到诉讼案件,建议结合自身案情咨询本地法律专业人士,一切以法院审理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