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纠纷想要打官司
先别急着点开
短视频里的法律服务广告
“包赢官司、代为出庭、线上包办”
五花八门的营销话术
背后藏着不少骗局
一起来看法院真实案例
认清线上法律服务套路
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线上法律咨询公司收取高额服务费
谎称相关费用可由被告全额承担
基本案情
老张因5000元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案件进入调解阶段,被告小陈主动提出分期偿还全部货款,矛盾本可快速化解,可老张始终拒绝调解,执意要求小陈额外支付2000元“法律服务费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查阅卷宗未发现任何委托代理手续,经耐心询问得知:老张通过短视频结识一名线上法律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仅协助完成线上立案,便收取2000元服务费,还虚假承诺该笔费用最终会判令由被告全额承担,同时约定回款后抽取10%分成。老张信以为真,一心想要追回服务费,不愿作出任何协商让步。针对该情况,法官结合法律条文耐心释法,向老张清晰讲明:律师费、法律服务费用并非必然由败诉方承担,只有涉案合同事先明确约定或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才可主张对方承担相关费用。经过法官多轮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沟通,老张终于认清问题症结、放下不合理诉求,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本案中,案件受理费与法律服务费分属两类完全不同的款项,不可混为一谈。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线上法律服务费是当事人与服务方自行约定的劳务报酬,仅在事前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主张由对方承担,不存在胜诉即自动由被告买单的情形。个别法律服务从业者利用群众法律盲区,以此噱头抬高收费,刻意激化双方矛盾、阻碍纠纷调解,严重侵害群众合法诉讼利益。
案例二:
听信“包赢、全程线上开庭”虚假说辞
原告缺席庭审险些错失维权机会
基本案情
黄某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当日未到庭参加审理。法官电话询问缘由,黄某表示其通过网络线上咨询某法律服务从业者,对方告知其路途遥远无需到场,案件可直接线上开庭,还打包票该案一定胜诉。法官当场向黄某释明诉讼规则:人民法院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线上开庭;同时,宣称“官司包赢”属于违反行业规范的虚假宣传。考虑到黄某法律认知不足,婚姻家事纠纷适合柔性化解,故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仔细核对双方身份、财产及感情相关证据,多次组织线上调解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妥善化解婚姻矛盾,避免当事人因虚假承诺承受更大损失。
法官说法
第一,线上庭审审批权限归属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法院是否采用视频在线庭审,需综合当事人意愿、案件类型、社会影响、技术条件等多重因素研判,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承诺线上开庭。第二,法律明令禁止对案件胜诉作出保底承诺。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潜在法律风险,不得通过明示、暗示方式对案件结果作出必胜类不当承诺。凡是鼓吹官司必赢的线上人员,大多不具备正规法律服务资质,维权风险极高。
法官提醒
法律服务事关群众财产与诉讼权益,短视频平台各类线上推广陷阱重重,广大群众维权务必守牢四道关键防线,理性避开各类套路。
一、核验从业资质,拒绝无资质网络代办。寻求法律帮助要核查主体资质,合法诉讼代理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证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从业机构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短视频平台大量无执业证件的法律咨询公司,不具备民事案件出庭代理资格,切勿轻易委托处理诉讼事宜。
二、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完整留存维权凭证。委托法律服务应签订纸质或电子书面合同,清晰约定服务范围、收费标准、退费规则、服务期限等核心条款。妥善保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平台宣传截图、通话录音等全部材料,警惕口头承诺、预收高额服务费、办案中途加价等消费陷阱。
三、摒弃投机维权思维,客观看待诉讼规律。诉讼结果由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法律适用、庭审举证等多重因素共同决定,不存在绝对胜诉的保障。出庭应诉、递交证据、签署法律文书等核心流程,需本人或持合法授权委托书的诉讼代理人到场办理,切勿轻信“全权代办、本人不用出庭”的虚假宣传。
四、优选线下正规渠道,安全高效寻求法律帮助。群众遭遇借贷、买卖、婚姻等民事纠纷,可就近前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现场咨询。线下渠道资质可现场核验,沟通全程公开透明,能够最大限度规避线上维权骗局,切实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 源:灵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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