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的祖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一直居住至今,但没有办理过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次拆迁,征收方直接下发通知,认定其房屋为违法建筑,只给极低的残值补偿。张大爷觉得极不合理。
提问问答:
Q1:没有证件的房子,就是违建吗?
A:不一定。很多农村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证,不能简单“一刀切”认定为违建。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应结合建造年代、当时的政策背景综合认定。
Q2:被认定为违建,还能拿到补偿吗?
A:如果是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且一直用于正常居住,在征收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只有那些在征收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才会被认定为违建且不予补偿。
Q3:收到违建认定通知,该怎么办?
A:千万不要置之不理。应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60日内申请复议,6个月内提起诉讼)寻求专业律师协助,通过法律途径撤销不合理的违建认定。
无证房不等于违建。被征收人应积极收集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历史航拍图等证据,证明房屋的合法来源和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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