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准备诉讼时,容易踩一个大坑。

临近开庭才整理完整材料,打算开庭当天直接把证据交给法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很多人不清楚,法院不是一定不收,也不是全部都能收下使用。

需要区分情形判断。

一、基础原则:证据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

法院立案之后,一般会送达举证通知书,写明举证截止时间。

按照法律要求,当事人应当在指定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

设立举证期限,主要是保障双方当事人都能提前看到对方证据。

有充足时间准备质证意见,保障庭审公平。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故意等到开庭才提交早已存在的证据,属于逾期举证。

法官有权要求你说明逾期提交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这份证据。

就算少数情况收下材料,也可能对你进行训诫,情节严重还可以处以罚款。

二、这几种情况,开庭提交的证据,法院有可能接收并采信

1. 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

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才刚刚发现;或者举证期内,受客观条件限制,没办法收集到手。

一审中新发现的证据,依法可在开庭时提出,但依然需要向法庭说明客观原因,由法官审查是否采纳。

举个例子:对方一直隐匿一份合同原件,临近开庭你才找到原件,就属于这类情形。

2. 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情简单

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流程相对灵活,举证期限要求没有普通程序严格。

很多简单民间借贷、小额劳动纠纷,法官为了一次性化解矛盾。

对于当庭提交的关联证据,允许双方当庭质证。

但这不代表可以习惯性等到开庭再交材料,依然存在不被采信的风险。

3. 对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质证

就算证据逾期提交,如果对方当庭明确同意质证,法院一般可以组织质证。

经过质证且真实有效的证据,有可能作为裁判参考。

主动权掌握在对方手里,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三、这些情形,当庭提交的证据大概率不予采纳

1. 证据开庭前早就持有,自身疏忽、拖延整理,刻意“留一手”等到开庭提交;

2. 证据和案件核心事实关联不大,仅作为辅助材料,逾期提交造成庭审拖延;

3. 无法给出客观、合理的逾期理由,只是单纯忘记提交。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证据真实,什么时候交都一样。

实际上,真实只是证据采信条件之一,提交时限同样是硬性要求。

一旦关键证据被排除,原本有理的案件,也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四、如果确实来不及,正确补救方式是什么

方案1:举证期到期前,书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如果收集证据存在客观困难,一定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写明无法按期举证的原因、还需要多久收集材料。

法官审核通过后,可以获得更长准备时间。

方案2:开庭前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前沟通情况

确有突发情况,来不及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尽量提前联系法官说明情况。

不要等到开庭当场临时递交。

方案3:当庭提交时,完整书面说明逾期理由

开庭时如果必须提交逾期证据,主动提交书面说明,解释逾期客观原因,供法官审查。

五、延伸区分:法院诉讼 和 劳动仲裁,规则略有差异

劳动仲裁同样设置举证期限,逾期提交证据,仲裁庭同样会责令说明理由。

理由不成立,可以不予采纳;证据对案件至关重要,仲裁庭酌情可以收下,但也会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无论仲裁还是诉讼,统一建议:证据尽量提前整理,按期提交。

六、实操避坑提醒

1. 所有证据提前整理证据清单,标注每份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复印件按被告人数+法院一份准备;

2. 原件务必自己带到开庭现场,供法官和对方核对;

3. 不要刻意隐瞒关键证据,等到庭审突袭提交,容易被认定为故意逾期举证;

4. 收到举证通知书,第一时间记下截止日期,设置提醒,避免错过期限。

写给双方当事人的建议

对于提交证据一方:

按时举证是基本诉讼义务,提前整理材料,既能保障自己证据顺利被审查采信,也能保障庭审顺利推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拨打12348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对于接收证据一方:

遇到对方当庭提交逾期证据,可以向法庭说明意见,不同意质证,由法官依法审查处理,理性表达观点即可。

开庭当天提交证据,不是绝对不收,也不是一定能用。

核心看:是不是新证据、逾期理由是否客观成立、适用何种审理程序、对方是否同意质证。

最稳妥的做法,依然是严格遵守举证期限,按期提交全套证据。

免责声明:本文为诉讼普法科普内容,不构成个案法律代理意见,各地法院裁判尺度略有差异,复杂案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