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张光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光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光亲利用担任儋州市人民法院院长、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编辑: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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