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健全地下管线管理机制,强化第三方施工监管,打通管线信息共享渠道,近日,我市出台了《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明确地下管线项目施工交底制度,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作出规范。
一、背景意义及相关依据
近年来,中省就城市地下管线全周期管理作出系列要求部署。为健全地下管线管理机制、严格第三方施工监管、畅通信息共享,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文件,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市政公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三、主要内容
《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建设计划、施工管理、运行维护、信息管理、附则共六章十七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强化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落实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强化规划统筹;二是加强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推动管线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相衔接;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建立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四是明确废弃管线拆除处置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道路挖掘和建设时序管控。一是强化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衔接,严格执行道路挖掘年限限制和审批制度;二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时序,减少重复开挖和长时间占道;三是鼓励采取非开挖方式敷设管线,降低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三)加强施工阶段安全管控。针对可能影响管线安全的建设工程,一是开工前对既有地下管线进行详查,落实技术、安全、法律三项交底并形成记录(详见地下管线项目施工交底制度);二是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明确保护措施和责任;三是要求管线权属单位配合交底并派员现场旁站监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
(四)健全运行维护和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地下管线体检评估,有序推进更新改造;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改,压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和紧急抢修机制,规范事故处置和信息报告。
(五)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全量汇聚、动态更新机制,整合形成数字孪生地图;二是同步安装智能感知设备,提升实时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健全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在规划、建设、运维中的应用。
四、施行时间
《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地下管线项目施工交底制度
地下管线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请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信息,并组织相关地下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完成技术、安全、法律责任三项施工交底。施工交底需形成书面记录,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归档。
一、技术交底
(一)施工组织、工艺交底。明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分段施工顺序、各工序衔接要求,统一现场施工标准。讲解项目专项施工工艺、关键施工节点控制要求,明确施工技术管控要点。
(二)占道、开挖交底。明确占道打围范围、时间、开挖起止工期,核定开挖面积、开挖深度、分层开挖要求。明确场地恢复时间。
(三)地下管线信息技术交底。组织涉及的管线权属单位,明确施工范围内所有管线平面位置、敷设走向、实际埋深、管径规格、运行压力等核心参数,并完成管线现场实地指认、地面点位标记、关键位置挂牌警示,同步留存现场影像及书面确认记录。
二、安全交底
(一)地下管线保护标准及范围交底。明确涉及管线保护标准。划定管线硬性安全保护禁区、机械作业禁入区、人工谨慎作业区三大管控区域。明确管线周边开挖、碾压、堆载等禁止性操作要求。
(二)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明确机械开挖、人工探沟清底、夜间施工等全流程标准化安全作业流程。明确管线近距离作业安全管控红线,严禁野蛮施工、盲目机械深挖。
(三)管线破损应急处置及旁站分工交底。细化管线破损、燃气泄漏、电缆破损漏电、管网涌水等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全流程。明确事故第一时间上报流程、现场应急围挡、人员疏散、抢险配合步骤。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线权属单位四方旁站值守要求、现场协同配合流程。
(四)道路交通组织安全交底。针对占道开挖影响通行路段,制定临时交通疏导专项方案。明确交通警示标志、围挡、夜间警示灯、导流设施布设标准与日常维护要求。
三、法律责任交底
(一)参建各方法定及合同义务明确。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线权属单位四方各自法定责任与合同履约义务。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本次交底全部要求,全程留存施工记录、旁站台账、影像资料
(二)各类违规行为对应法律及经济责任告知。
管线信息偏差责任: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管线位置、埋深等基础信息不准确,引发施工隐患及事故,需依法承担对应过错责任。
管线保护失职责任: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管线防护措施、擅自在保护禁区作业,承担全部事故损失及行政处罚责任。
旁站履职缺位责任:监理、权属单位旁站人员擅自脱岗、未履行现场监护及交底义务,依法追究岗位责任及单位管理责任。
施工超限违规责任:施工方擅自超审批时限占道、超批复面积开挖,接受行政处罚,依法承担管线损坏赔偿责任。
现场不规范作业责任:现场施工工序违规、操作不规范,引发安全隐患,依法追究现场管理人员责任。
管线直接损坏责任:违规施工直接造成地下管线破裂、停运、大面积泄漏等事故,需全额承担抢险费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事故上报要求。明确事故上报时限,告知迟报、漏报、瞒报事故,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地下管线安全事关城市平稳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我市将抓好《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落地执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推动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化、智慧化,切实守好城市地下“生命线”,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全媒体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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