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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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资本金100万元(原来的2.5倍),达不到标准的银行将被收缴!80多年前,日伪用一纸“新银行法”,让沈阳城内的民族资本银行陷入生死境地,志城银行再陷危机。

彼时的志城银行情报站已然建立,并已布局东北,若是日伪当局将其收归“国有”,抑或是日伪人员进入管理层,我党情报站将暴露无遗……

近日,本报特邀巩天民之子巩国威、巩天民之孙巩辛,共同为您解读志城银行1940年上半年业务报告书,解读志城银行扩资百万元背后的往事。

“新银行法”的极限施压

86年前,和平区浑河站是沈水桑田,产粮重地,富饶之态被日本移民看中……

哪有买卖,只有抢夺!日本移民在日伪当局巧立名目的支持下,强行将数代耕居于此的沈阳农户赶走,“无助的中国农民只能含恨出走他乡。”(据《中国共产党沈阳历史第一卷(1919-1949)》)

这只是伪满洲国“统制”沈阳的冰山一隅。志城银行在1940年上半年业务报告书中,阐明了日伪在金融上“统制”,与“强抢农户田地”颇为相似。

报告书提及的营业状况,让人沉思:“(伪)政府乃更强化重点主义,彻底统制资金之运用,同时努力吸收游资,以期诱导其参加正当的生产事业……经济界乃充满紧张空气。”

婉转之言背后的真相是,银行必须吸收新的资金,否则将被收缴。一段鲜为人知的背景摆上案头:1938年9月16日伪满当局颁布“临时资金统制法”。由于该法案影响太大,15个月后又出台“328号修正案”,两者加到一起,就是报告书中提及的“新银行法”。

这项在1939年12月颁布的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在沈阳、长春等地,民营银行资本金必须增加到100万元;民营银行运转资金中的非流动资金,拟超过1万元“贷放”时,须有(伪)政府之许可;民营银行为个人资金限度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有政府认可;民营银行分配(红)率在8%以上,须经(伪满)经济部大臣允许……(《伪满洲国史料汇编》吉林省社科院1990年出版)

总之,银行想开下去就得加钱(资本);较大业务必须经过日伪当局批准,否则就会被吊销银行经营许可证,由日伪当局接手……

“新银行法”施行,让志城银行面临生存危机——首先是资金。志城银行成立以来,资本金为36.5万元,所缺资本金为63.5万元。

“一封书信”的完全托付

事实上,中共党员、志城银行总经理巩天民早在伪满当局1938年颁布“临时资金统制法”时,就已经提前布局。已入耄耋之年的巩国威说,父亲巩天民经营有方,深受曹家敬佩。在“新银行法”颁布的第12期银行报告中,志城银行在1940年上半年获纯利62695.54元,东北第一民营银行称号名副其实;即便是此前11期业务报告(半年一期)均为盈利,这在乱世实属不易,巩天民为曹家交上了优秀答卷。

一封由志城银行董事长曹师宪(字章甫)从山西寄给巩天民的书信,更可见曹家的态度——

“天民执事仁兄伟鉴,惠书并十二日收到,另函寄来九月份营业报告表,均已阅……事件均赖执事(指巩天民)亲身奔走接洽。”

这封信书写的时间是在志城银行运营之后,其文中“事件均赖执事”的语句,足以说明曹家对巩天民“完全托付”的信任。

结尾处,曹章甫所言“赴奉一事以职责本应早,惜现有旅行诸多不便,亦稍为缓再作计较。”以及“台安 弟曹师宪(曹章甫)启”——不仅有着日伪时期社会动荡的真实写照,更有着董事长曹章甫对巩天民以兄长称呼的尊重之举。

于巩天民而言,向曹家要钱增资是保全曹家在志城银行的最佳选择。志城银行1940年上半年业务报告书也证实了这一点,资本金一栏,增加63.5万元,总资本由36.5万元增为100万元。

资本金有了,第二个难点则是“人事”——需要直面日伪当局咄咄相逼的“万元须(伪)政府批准”的极限“统制”……

“双重保险”的积极应对

彼时,志城银行内的一位重磅人物也来化解危机,这就是我党在志城银行情报站主要负责人、志城银行监事——张为先。

张为先出身显贵,为奉系高官、沈阳民族工业奠基人张惠霖之子,更是伪满中央银行总裁阚朝玺的女婿。因此,志城银行受其“庇护”,得以平稳运行。不仅如此,巩天民更用特有的股份设置,为志城银行上了双保险——

巩辛介绍,在增资63.5万元资本金后,巩天民将银行股份(原文为株)划分为2万股,并分为3种形式:

1.甲种优先股共4636股,持有者全部为伪政权高官:伪满中央银行总裁阚朝洗(玺)3248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伪满洲国代表者章鹤汀864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伪满洲国代表者汪时璟300股,中国实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伪满洲国代表者汪翊唐136股,株式会社奉天商业银行董事长丁广文88股。

2.甲种股票,共2664股,拥有者全部为曹家以及巩天民等12人,其中董事长曹章甫持股640股、巩天民持股30股。

3.乙种股票为12700股,共17人,系日伪高官、曹家等共同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在总共2万股中,最多持股者为阚朝洗(玺),一人持有8899股,占总股份的44.495%。其次是章鹤汀2367股。曹章甫、曹怀义、曹敦古均为1754股。

由于张为先的“关系”,阚朝玺不参与董事会,“只分钱,不管理”。碍于阚朝玺的“面子”,其他日伪高官也同样不在董事会内。因此,志城银行在“新银行法”中逃过一劫。

然而,阚朝玺未曾想到,女婿张为先在女儿阚奉箴的配合下,以志城银行情报站为核心布局东北,刺探出大量日伪情报,其中一份关于山下奉文的情报被送往晋察冀社会部,对改变二战战局起到重要作用……(未完待续)

巩国威 巩辛 沈阳晚报、沈阳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毅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