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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渝见小面”被“遇见小面”起诉,老板娘哭诉“七八千元要卖上千碗面”。
两个月后,“金季酒店”被全季酒店索赔10万,老板娘说“砸锅卖铁也拿不出”。
遇见小面撤诉道歉,全季坚持打完官司。
两个案子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谁道歉了,而是同一个问题:连锁品牌批量起诉小商户,到底在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在经营一门生意?
⑴ 一碗8块的面,一间60块的房
2026年6月,河南南阳毛女士收到传票。
她经营的“渝见小面”开了快两年,一碗面卖8块钱。
“渝”是重庆简称,毛女士是重庆人,装修、招牌、定价跟“遇见小面”完全不同,南阳也没有遇见小面门店。
原告遇见小面是港股“中式面馆第一股”,2025年营收16.22亿,净利1.06亿。
起诉状认为“渝见”与“遇见”读音相近构成近似,索赔近万元。
毛女士一句“七八千元要卖上千碗面”引爆舆论。
6月13日遇见小面撤诉,创始人宋奇公开致歉,中止外包律所合作,将“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转让。
但记者调查发现,舆论风波前遇见小面已起诉至少4家餐饮店,事后均注销,东莞一家“渝见小面”倒闭注销4个月后仍收到传票索赔5万。
两个月后,河北正定赵女士收到全季酒店的传票。
她的“金季酒店”10间客房,日均房价五六十元,客群是长租务工人员和学生。
原告是全季权利人汉庭星空,母公司华住集团是中国最大多品牌酒店集团,全季全国超千家门店、均价289元。
起诉状认为“金季”与“全季”一字之差构成近似,索赔10万。
赵女士说收到传票前没有任何警告函,“希望大公司先发律师函限期整改,而不是一上来就是传票”。
她花了一万多律师费,改名“享·静美酒店”,准备注销重注。
8月21日法院调解和解,赔偿比10万减少一半以上。
天眼查显示,汉庭星空作为原告的商标权纠纷共159起,2024年上海金山一家“金季宾馆”已因同样案由被判赔2万。
两个案子事实清楚。
但事实背后的模式,比个案更值得审视。
⑵ 外包律所的流水线生意
遇见小面公开信里有一句关键的话: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
多家媒体调查揭示了一种普遍模式:品牌方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采用风险代理机制——律所前期不收律师费,自行全网取证、批量立案,商户和解或判决赔偿后,律所和品牌方按比例分成。
品牌方几乎零成本,不用养法务团队,不用逐一甄别侵权情节。
律所则有充分动力多立案,因为立案量越大、和解率越高,收益越高。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庞九林律师透露,遇见小面代理律所的一名律师10年间办案超8100件,超六成是商标批量诉讼,日均处理2到3起。
这不是打官司,是走流水线。
流水线的目标筛选非常精准:个体工商户、三四线城市、法律意识薄弱、利润微薄、无力应诉。
索赔金额通常在几千到几万元之间——刚好是小商户“给了心疼、打官司更亏”的数字,大部分人选择花钱和解。
东莞的陈先生店已经倒闭注销了,照样收到传票。
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店,品牌方的实际损失在哪里?
但流水线不管这些,它只管批量投递、批量施压、批量收钱。
这种模式不止餐饮和酒店。
2026年4月,全国多地“东尼造型”理发店被一家英国公司批量起诉。
江苏张家港法院查明,原告仅两名员工、不经营美发业务,却通过关联公司持有173枚跨行业商标,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民事权利滥用,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LV近五年在中国发起商标维权诉讼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宁波一家注册资金5万元的日用百货个体户因皮包图案近似LV花纹被索赔25万,官司拖了三年。
商标蟑螂、专利蟑螂、版权蟑螂,三类灰色产业链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
它们的核心资产不是品牌商誉或创新成果,而是一纸权利证书;核心盈利模式不是制止侵权,而是利用司法程序向弱势方收取“和解税”。
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是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
当维权变成零成本、高回报的生意,保护对象就从品牌商誉变成了赔偿金额本身。
⑶ 合法,但不合理
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全季起诉金季、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在法律形式上都有依据。
但合法不等于合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提出了比例原则:维权手段和索赔金额,应当与侵权行为的规模、主观恶意及实际损失相匹配。
先看主观恶意。
毛女士是重庆人,“渝”是重庆简称,“小面”是重庆特色小吃通用名称,她没有模仿遇见小面的装修、招牌或菜单,南阳也没有遇见小面门店。
赵女士的“金季”取“金玉满堂、四季平安”之意,10间房、日租60元、客群是务工人员和学生,跟全季289元一晚的中端商务酒店不存在任何客源竞争。
再看经营规模。
毛女士一碗面卖8块,赵女士10间房满房月收入不到2万。
5万或10万的索赔,对这些家庭是一年甚至几年的纯收入。
而原告一方,遇见小面年营收16亿,华住集团市值数百亿。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王龙国律师指出,全季社会知晓度高,消费者很难将字体、装修、价格都不同的金季误认为全季。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也认为,“渝见小面”中渝字有地域指向性,店主善意使用,无仿冒恶意。
但这些抗辩空间对小商户门槛太高。
他们没有法务,不懂商标法,请律师要花钱,不出庭可能缺席判决。
大部分人的选择是和解——哪怕觉得没侵权,也宁愿花几千块买平安。
批量维权的生意,吃的就是这份“打不起”。
赵占领说得直白:品牌应维护商誉,而非制造以大欺小的观感。
更深层的问题是商标囤积。
金季酒店2021年注册营业,汉庭星空2024年才申请“金季”商标,2025年获准注册。
一个小旅馆用了三年的名字,被大公司注册成商标后反过来告侵权。
业内管这叫“放水养鱼”:明知商户在善意使用,不提前发函制止,等经营多年后集中起诉收割。
变化正在发生。
2026年6月张家港法院在东尼造型案中直接认定原告构成权利滥用,驳回全部诉求。
“青花椒”案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2027年1月将实施的新版《商标法》,明确规制不以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行为。
商标保护正在从“有证就能赢”进入“以使用为基础、以诚信为边界”的时代。
但司法转向是滞后的。
张家港法院的判决能保护一家理发店,保护不了已经被8100件流水线诉讼覆盖的成千上万小商户。
赵女士提出的那个朴素问题仍然成立:为什么不能先发一份律师函,给一个整改期限?
一份律师函成本不到一百块,半个月改名期限就足够。
直接发传票索赔10万,和先发函要求改名,成本相差无几,效果天差地别。
真正成熟的品牌维权应该有分级机制:恶意仿冒、造成实际混淆的坚决起诉;善意使用、经营微小的先发函给整改期。
维权的目的是制止侵权,不是让小商户倾家荡产。
商标是武器,但使用要有分寸。
对准山寨工厂叫维权,对准夫妻小店叫围猎。
司法正在收紧,立法正在完善,但在制度完全到位之前,枪口抬高一寸,需要品牌自己决定。
最后的话
“渝见小面”的毛女士说暂时不确定会不会继续用这个名字。
“金季酒店”的赵女士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发现两个字的商标几乎不可能注册了,只能考虑四个字以上的。
她们都是普通人,开个小店养家糊口,没打算蹭谁的流量,也没能力跟大公司打官司。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错,错的是把保护变成生意。
品牌输掉口碑,律所输掉尊严,司法资源被挤占,真正的创新者和恶意山寨者反而被淹没在批量诉讼里。
商标维权应该回到本来面目:保护真实使用积累的商誉,制止造成实际混淆的仿冒。
品牌方在签下外包合同之前,应该先想清楚:你要保护的到底是品牌,还是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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