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读《东京梦华录》,满眼都是北宋汴京街市的繁华。商铺鳞次栉比,夜市通宵不绝,百万人口的大都会,烟火气扑面而来。很多人会产生一个疑问:商业如此活跃,商贩、权贵争相向外扩建房屋,谁来维护街道秩序?
北宋嘉祐三年,朝廷正式设立街道司,这支由兵士组成的队伍,兼顾道路养护、街道清扫、管控占道违建。史料记录中,确实出现过强拆权贵侵街建筑的案例。但它并非无所不能的 “超级城管”,面对皇亲国戚,执法常常充满拉扯与博弈,并不像后世传说那样一路所向披靡
先看史书对街道司的原始记载。《宋史・职官志》记录,街道司隶属于都水监,“掌辖治道路人兵”,定额五百兵士,配发青色制服,承担京城街道修整、洒水清扫、出行清道等事务。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也写到御街设置朱漆、黑漆杈子,划分出行人与御道的界限,大型典礼、公主婚嫁之时,街道司兵士要提前打扫、净水泼街,保障出行道路通畅
宋代把侵占官道、私自向外搭建房屋称为 “侵街”。不光普通商贩会占道摆摊,宗室、外戚、宦官,仗着身份特权,大肆扩建邸舍园林,把房屋、围墙向外挤占街道,有的还侵占河道堤岸,用来出租牟利,是京城治理最难啃的部分。
早在街道司正式设立之前,朝廷就已经处理权贵侵街。咸平五年,宋真宗因为京城街巷过于狭窄,派遣谢德权拓宽街道。谢德权一上来,就先拆除权贵的违章邸舍,立刻引来大量权贵的投诉,压力传到皇帝那里,真宗一度下诏叫停工程。谢德权当面争辩,阻挠此事的,都是贪恋房屋租金的权豪,此事不可中止。真宗权衡之后,才允许继续推行整治,并设立表木,划定街道边界,禁止任何人越界侵占。
等到嘉祐年间街道司建制完备之后,侵街治理依旧不是街道司单独就能完成。遇到地位极高的外戚、宗室,街道司兵士没有直接强拆的权限,大多需要开封府出面,获得朝廷的许可之后,才能够执行拆除。
最出名的案例发生在包拯权知开封府时期。京城连降大雨,惠民河排水不畅,城内涝灾严重。经过勘查发现,不少宦官、势族沿着河道修建园榭,挤占河道宽度。其中就包括宋仁宗张贵妃的叔父张尧佐,也就是皇帝的小舅子,其圈占的池苑直接压缩河道行洪空间。包拯查实之后,上奏朝廷,把这些侵占河道的园榭尽数拆毁;有人拿出地契狡辩,包拯核验地界,查出文书当中伪增占地的细节,一并弹劾处置
要理清一点:直接执行拆除的主力,是开封府的吏役,街道司更多负责日常巡查、上报侵街线索,并不是由街道司兵士直接冲到外戚家中拆房子。网络流传 “街道司连皇帝小舅子都敢拆”,是简化之后的说法。
朝廷虽然立下制度,立表木划定街道红线,《宋刑统》也写明侵占街巷要处以杖刑,但现实执行反复摇摆。权贵被拆一批,过一段时间,又悄悄向外扩建;普通商贩迫于生存,也不断出现占道经营。《续资治通鉴长编》多次记录,朝廷隔几年就要下诏书,重申拆除侵街房舍,说明这类现象屡禁不绝。
梳理可以确认的史实和尚存的争议。
可以确定的史实:
第一,北宋嘉祐三年设立街道司,兵士五百人,隶属都水监,负责京城道路养护、环卫、巡查侵街,《宋史・职官志》与《东京梦华录》可互相印证
第二,北宋汴京 “侵街” 现象十分普遍,不仅有商贩占道,宗室、外戚、宦官侵占街道、河道修建宅第园圃的情况大量存在。
第三,谢德权、包拯都主持过拆除权贵违建的行动,其中包含外戚张尧佐侵占惠民河的池苑;但高等级权贵的拆除行动,需要开封府奏报皇帝批准,并非街道司可以独立决断。
第四,尽管朝廷三令五申,侵街问题贯穿北宋始终,整治过后又会反复出现,无法彻底根除。
需要审慎区分的部分:
街道司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独立的城管执法局。它偏向市政环卫、道路巡查,重大案件没有独立处置权,要依靠开封府、朝廷诏令。后世通俗叙述把所有拆违功劳全部归于街道司,是对古代机构职能的简化。同时,史料记载的被拆权贵案例数量有限,大量中小规模的权贵侵街,往往能够依靠人脉关系得以保全,并没有全部被清理。
很多人看到这些案例,会产生一种印象:北宋京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皇亲国戚也没有特权。但真实历史要复杂得多。制度条文写得很完备,但执法力度完全取决于朝堂压力和主事官员的魄力。遇到包拯、谢德权这样强硬的官员,外戚也要服从拆除命令;换作处事圆滑的官员,很多侵街行为就会不了了之。
繁华的汴京街市背后,一直存在这样的拉锯。表木立在街边,律法写在典籍,可土地利益、权贵势力,会不断冲击城市的公共边界。
今天我们只能从文献当中读到一次次下诏整治、一次次拆除违建的记录。至于那些没有被记录下来的,悄悄向外多占半间房屋的权贵与商贩,已经消失在史料缝隙之中。我们也很难知道,当时每一根表木旁边,究竟发生过多少没有被写进史书的博弈。#历史##头条##上头条 聊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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