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暗语、专人提示、花钱就能“包过”……为牟取利益,驾校经营者秦某和考场安全员张某一拍即合,琢磨出了看似稳妥的驾考“包过”套路。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10月,秦某在陪同学员参加驾考时,偶然发现考场后门监管存在漏洞。“要是能溜进去提示学员,通过率不就高了!”看准这一漏洞后,他心生歪念,妄图通过考场作弊提升学员考试通过率,以此招揽更多学员。
针对科目二最容易挂科的倒车入库项目,秦某摸索出了一套隐蔽的作弊方式。只要学员缴纳“模拟费”,他便在考试时私自潜入考场,利用提前与学员约定好的咳嗽暗语,隔空提示操作时机,“远程助攻”学员完成项目。
尝到作弊获利的甜头后,秦某的贪欲愈发膨胀,将目光放到了结识的驾考考场安全员张某身上。“我负责对接学员、招揽客源,你帮我在考场里安排作弊,收益我们均分……”在利益诱惑下,二人迅速达成合作,谋划起科目三“包过”业务。
作为考场内部工作人员,张某熟悉考试流程与监管盲区。在科目三道路考试全程中,她驾驶教练车紧随考生考试车辆,通过鸣喇叭的专属暗号,提醒考生及时操作,从而帮助支付了“模拟费”的学员顺利通过考试。两人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多次在考场内组织作弊。
2025年5月,公安机关发现该驾校存在网上招生异常的情况,经进一步核查,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秦某、张某二人抓获归案。
“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违规的,但是心存侥幸,觉得不会出什么事……”到案后,两人追悔莫及。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是驾驶人准入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道路交通公共安全。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秦某、张某组织他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4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秦某、张某二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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