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韩红基金会可谓话题不断,且频繁被推上热搜,比如“六千余万元善款采购救护车,供应商疑为二人空壳公司”就是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例子。其实在我看来,诸如此类的舆论反噬,最多还是来自那些曾经的“脑残粉”,出于一种微妙的“背叛感”——那个曾唱着“天亮了”、在疫情中亲力亲为的韩红,其基金会已然在“一包方便面都可以公示”的承诺上摔了跟头!
此例的争议核心极为具体:一家实缴资本仅10万元、社保在册2人的公司,凭什么能拿下数千万的救护车大单?即便基金会辩称成交价“远低于市场价”,但价格合理不等于流程合规。厂家授权只解决“能不能卖车”,解决不了“基金会该不该把善款交给空壳公司”的受托人责任。 既然是特种车辆,涉及的改装与二三类医疗器械资质,岂是一纸授权书能覆盖的?如果基金会连供应商的实缴资本和经营状态都不做独立尽调,这与其他粗放管理的“资源搬运工”有何区别?
当然,等基金会晒出账本后,86名员工的人均年薪虽然高达14.9万元,理财收益归公,在法律层面上终归都是“合法合规”的。只是这也同样“唤醒”了无数“月捐”或者其他类型的公益参与者的意识,曾经的共情和善念瞬间崩塌。大家之所以把钱捐给韩红,冲的是“苦行僧”式的人格信任,而不是冷冰冰的“低风险理财”和略显高昂的“行政管理费”。当基金会用教科书式的法律术语回应情感投射时,信任的裂痕不在于数字违法,更在于心理落差。
其实因为摄影的关系,我也曾经参加过多项公益项目,甚至加入过一些公益组织,在网络上,大家都没必要去妖魔化所有公益人,但也绝不该把一些基金会当成“活菩萨”般供着,很简单的道理,就算相关的组织的确只为了公益而存在,但只要有人,那就必然会产生吃住行和管理等等等等的费用,虽说韩红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收入偏高,但至少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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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气越大,责任越大,对于韩红基金会“四面楚歌”的现状,与其说是人设崩塌,不如说是一场迟到的行业大考。有趣的是,正因为前两年太多参与者过于迷信,所以才导致如今更为强烈的反噬。
最后扯个淡吧,所谓的公益是什么?个人觉得只要“无愧于心”,大家都尽量善待遇见的人或事便可;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面对面、点对点帮扶一下真正需要帮扶的人,而不是掏点银子得到张证明或者证书(能享受到减免税政策的应该不多吧),便以为自己已经行了善,事实上未必不是“助了纣”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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