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刚刚得到消息,棋牌社给出去的那1万9全额退还了。
这才是对善良人的保护嘛。
不知道咋回事的,请看我前两篇。
好,感叹完了,咱们接下来聊标题上的这两件事。
这两件事都和电梯有关,发生在电梯里。
看完之后让我久久意难平。
第一件事据说是天津某小区的,也有说广东某小区的。现在很多媒体缺乏调查精神,所以这件事的来源我表示存疑。
啥事呢?就是在一段监控视频里,看到从电梯内的角度拍摄下了一名女子搬了个凳子坐在电梯门口摆弄手机。
视频一共只有十来秒,却引起了广泛的批评。
很多对视频的描述为该女子家住三楼,私自用椅子卡住了电梯,目的是为了蹭电梯轿厢里的空调冷气。
不少转发这件事的文章里都写物业劝说不好使,后来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不好使,费挺大劲最后这女的才肯挪开。
事实真是如此么?
先研究事发地。
根据放大的视频里显示的开锁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号。
1395035XXXX
还有右面的小广告里的电话号。
1866051XXXX
可以得出事发地点应该是福建省福州市。
而从视频中电梯外的陈列物来看,这摆设不太像是公共区域的摆设,毕竟正常业主住宅外的电梯间很少有窗户的,像这样放晾衣架等物品,超出我的认知了。
不过呢,电梯里的按钮说明了,这电梯不是私人电梯,对应很多楼层。而且电梯里的内壁情况,也说明这应该是一部公用电梯。
根据画面推断,这个人应该不只是霸占电梯蹭空调这么简单的,就从她所住的地方,住户能把公共区域能够摆放成这样,也表明了这是一个自私自利成风的区域。当然,不排除电梯外那些晾衣架、鞋柜和疑似饮水机等杂物都是该女子放的。
所以对于这种霸占公共资源的行为,那我坚决反对的,甭管是出于什么动机,绝对是损害了其他人的权益。
但是呢,对于这个事件的出处还有围绕这个事件展开的一系列描述,我个人表示存疑。谴责霸占电梯等公共资源的行为,但这个事应该不会只是目前网上传说的那么简单。
我觉得后面应该会有更多的信息被披露出来吧,一起等等看。
话说好像不管哪儿的小区,越是老小区,这种占公共区域及公共资源的现象就越多。
另外电梯这种东西,安全隐患还是蛮多的,敢在电梯门这里卡着让安全制动装置一直被触发,也是狠人。
说下一个事吧?
这是杭州云杉郡公寓里发生的一件事。
来自当事人发的一条视频。
大概意思就是这女的在乘电梯时遭遇了男邻居的肢体侵扰,根据她的描述是男子用下身的正面和背面故意顶着女子,限制女子行动。女子反抗过程中指甲将男子划伤。后来男子报警,结果警察来了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男子的行为属于是猥亵,所以没招。但是男子受伤了,要求赔偿5000块,这个是有伤可见的。
说实话我看了当事女子的视频描述,真的很生气。电梯里外都有监控,证明一件事就那么难么?
可是冷静下来我又想,这男的动机是啥呢?这男的做出的行为,能跟什么靠上关系呢?
先看看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界定来看, 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
因为没有更多现场视频,我们没办法看到女子被限制到什么程度。根据目前已知的警察判断出来的结果来看,应该是没怎么限制住,否则这个就算是违法行为了。
那么接下来看看算不算是骚扰他人的行为呢?因为这个咱们有法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那这种两个人推搡过程中的接触呢?虽然当事人女生在视频里说这个男的是故意用下身去蹭自己,我也愿意相信她说的是事实。
可这样的行为真就如同给她处理的警察说的那样,没办法认定是猥亵么?
其实在查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还试着对比了侮辱罪,结果发现,猥亵罪和侮辱罪,这两个因为我也不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导致没办法推定。
不过猥亵行为的认定确实要在主观上有寻求刺激或是满足性欲的目的,而客观上又要发生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像是抠底盘摸大灯啥的,又搂又亲的,去舔去裹,故意碰下体、臀部、胸部等隐私部位,总之就是冒犯他人性羞耻心或者引起了厌恶感的,那这就可以认定为猥亵行为。
但是如果碰的是脸、后背、手臂等不具备性象征意义的部位,那就不好认定了。
而当事女生在视频一开头也说了,是壮汉邻居找茬说她骂自己了,然后把她拦在电梯里不让她走,用前面说的那几个部位挤她顶她。
那这个就不满足主观上有寻求刺激或是满足性欲的目的了。
当然,其实也不排除这男的懂这一套,所以专门找个理由来制造冲突,然后故意去乱蹭人家小姑娘的可能性。
于是我就找有没有其他的线索。这个时候发现有疑似知情人的一条留言。大概意思是说这女的养狗,原先就跟这男的有过不愉快,发生过纠纷。这次女子的朋友来了,又因为狗的问题冲突起来了,然后女的把男的抓伤了想跑,男的不让她跑,女的说男的猥亵自己。
那么这个说法是真的么?
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条留言的所在地是湖北。
杭州的事儿,你在湖北的人是咋知道这么详细的呢?
我就继续扒,扒到了一段疑似当事人女生同事的微信对话截图。真实性存疑,一共18页,有点儿长。
我总结一下。
大概的意思就是这个男的身高比较矮,1米4多,所以很敏感。
3月这位同事刚搬过去,那男的就跟物业投诉说门口有东西。后来女孩这边处理掉了。
过两天男的又投诉说小狗尿他快递上了。女孩这边也承认,并且主动说要赔偿一个枕头。但是男的表示尿到快递袋子上的这个枕头自己也要,女孩这边赔偿的枕头也要。
应该是双方就这个问题吵架了,因为后续说有个阿姨听见吵架后过来帮女孩这边,在楼道里喊叫,让男的觉得抑郁了。
当时就起诉了两次,第一次是因为什么事没说,男子那边是说损害了名誉权,造成了精神损失,让赔偿2000多。
后来临开庭撤诉了。
第二次起诉就是枕头这次,也是让赔钱,但是快递袋子弄脏的那个枕头会留下。后来依然是撤诉了。
6月的时候,这个女子的同事找这个女子来遛狗。注意啊,这个时候才看明白,那个发视频的是微信聊天这个女子的同事,养狗的也是发微信聊天的这位。
根据描述,是小狗要进那个男子家里,然后发视频那位女子说了一句小狗是XX,因为打码看不到,估计不是什么好话。从下面露的单立人和上面露的走之旁,应该是SB两个字。
这一段的描述让我想起了我儿子,也是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不过他不养狗。
这里的疑点是,要去遛狗,狗要进那个男子的家里。可以推导出来两家的门应该离得不远,属于隔壁邻居这样。狗能自己行动,保证没抱着,那么是牵着的么?我倾向于牵着,因为文明养狗,养狗不牵绳是不行的,而且如果没牵着,恐怕狗就要跑进男子家了。
那么男子家为啥开着门?因为天热。这么一分析就合理了。
在网上查了一下6月6日浙江杭州的天气。
33℃的最高气温其实还是蛮高的,虽然是小雨转阴,所以那种双阳结构的户型,把大门打开让屋子里凉快一些也是正常的操作。
好,那么我的推断就是俩小姑娘要去遛狗,男子家正好大门开着,小狗就想往男子家里进,女孩牵着绳子呢,把小狗拉了回来,来找她的同事就说了SB的字眼,被男子听见了,于是男子出来质问为啥骂自己。
后续是 来找她的同事也就是那个录视频的让 住在这里的女子也就是养小狗的赶紧回家。结果就在养狗女子要回自己家的时候,那个录视频女子也走到电梯那边要走。结果这男子也跟过去了,跟过去骂。
那么为啥男子和住在这里的女子有冲突有纠纷,也起诉了两次,这次却追着外来的一个女孩骂呢?
我们翻上去看前面的聊天记录就知道了。
说SB的是她的同事,也就是录视频的女子。这也侧面证明了为啥在视频里,该女子说这里住得很多都是像自己一样的女生,她不知道这个男的以这样卑劣的手段揩了多少个女生。这是视频里的原话。
但是呢,从微信截图来看,录视频的她并不住在这里。好在我顺着网线找到了她发出来的当时的现场录像。
虽然只有3秒,但是我感觉反而证明了这个身材并不高的男子确实是在制止女子离开。
这里我假定一下,女子说男子是用屁股和下体来顶自己,视频里看其实整个身体都在用,只是没用手脚,因为脚站在地上,手则是抓两边来借力。
如果这个情况下,男子换成了手呢?恕我大胆地假设一下,如果是手来推女子,不让女子走的话。推哪也不合适,推哪都可能触碰到隐私部位。
根据女子录制的视频中剪辑进去的两条模糊的现场视频来看,能看得更清楚。 在视频里出现了两段模糊的电梯门外视角的视频,第一段是男子拦在电梯门口,不让女子进。录视频的女子说是男子用下体蹭自己,但实际上是女子往电梯门这边挤,她想要进电梯,男子挡着不让进。如果是男子拿下体蹭她,那她应该是没有闪避的余地了,被堵住在一个区域里才行。可是实际视频里展示出来的是她身后有很大的地方,是她在往前使劲。
另一段是男子是用后背包括他的臀部,或者更明确一些说,是用整个躯干来顶着女子,不让女子走。能看到男子两手在撑着电梯门两侧,毕竟身高才1米45,臂展能有多长。女子则是在后面左突右突。如果是按录视频女子说的,男子是用屁股顶她,那么她完全有身后很大的空间躲避。视频展示的实际情况是女子在往前使劲。
说句不好听的,就她发上来的这两条模糊的视频,我敢肯定手里有更清晰的,为啥不放出来,因为放出来之后,就更证明是她在往那个男子身上使劲了。对自己不利啊。
不过她自己确实也发了两条视频,除了前面那个3秒的,还有下面这个7秒的。
注意啊,大家看地面,根据上面3秒的视频可以得知,白色地面是电梯轿厢外的楼道,也就是公共走廊。棕色的地面是电梯轿厢内。
所以这段视频上配的文字是把我困在电梯里不让我走,那实际上是不让她进电梯。这一点还请各位观众看清楚。
目前这个为了在网上发这个事而专门注册的新的抖音号已经被禁止发布作品了。
说实话我本来是抱着为女孩打抱不平来写的。
结果特么的越写越扒越给自己扒笑了。
这哪是女孩被一个神经质的可怕邻居找茬猥亵啊,这不是借狗骂了人想跑没跑了,还把人挠了么?
当然,我的判断也未必对。我相信警察的,因为从视频里得知,人家派出所那边说了,认定不了是猥亵,但是女孩确实给人家挠伤了,估计不会很轻的伤,不然也不可能录视频的女的赔5000,另外一个养狗的赔2500。
其实从最近这些事情,可以看出来,有的时候在面对不作为的或是说就乐意和稀泥的相关部门时,会出现按闹分配的情况。
但是呢,这次杭州的这个派出所,截至目前,你们处理得完全没问题,公平公正。
我转换视角到1米45的这个男子身上,因为在微信聊天记录里面透露了一个关键的信息,这男子懂法。
是真是假不知道,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描述,说男子懂法。
会因为懂法和不懂法,法律的天秤就倾斜么?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法律是 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基石。是用来 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规范与指引日常行为、 解决纠纷与维护秩序、 惩治犯罪与预防违法的。
怎么到了小姑娘这里,懂法反而成了邪恶的事情呢?
而且一个1米45的男人,我觉得他活了40多岁,稍微懂点法没啥毛病,省得让人欺负。但是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网络,在网络上有个平台叫抖音,很多人觉得事情对自己不利了,或者说自己吃亏了,他们不管相关部门怎么裁定的,都会录个视频,写个小作文啥的,发到网上,谋求广大网友的审判,让网络舆情带来的压力,让相关部门屈服,为自己“伸张正义”。
当然,我写这些文字可能未必对。我相信录视频的小丫头还有微信聊天的小丫头,有自己的苦衷。毕竟1米45这位男子在她俩看来属于是自卑敏感的嘛,不过我也相信自己看到的只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在竭尽全力阻止挠了自己的女孩离开现场。
每个人的行为背后都有动机,而这个动机到底是什么,有的时候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所以目前这个事闹挺大的,不少人跟风说男子的行为猥亵了,要求严惩,压力也给到了那个派出所那边。
那既然这样,我倒是期待能尽快有一个正儿八经的通报出来。相信法律,相信人民警察。
下面咱们就闲聊一下。
对了,我是怀旧作者啊,喜欢怀旧的小伙伴,可以到咱们在转转。怎么感觉这几天我都变成魔都囡那样的吃瓜群众了,这一天把我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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