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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成都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并首次推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按20%予以补贴。

新政涉及降低首付比例、实施贷款利息补贴、支持购买“好房子”三大举措。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下调至15%,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贷款利息补贴方面,购买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每月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成都公积金中心按20%补贴,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补贴免申即享,单笔贷款累计补贴上限为2.5万元,期满后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若借款人在贴息期内出现贷款逾期,将自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

支持购买“好房子”方面,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据此计算,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此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本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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