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新华社报道显示,草案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管理、电动自行车限速调整、“盲驾”治理以及“暴走团”管理等多项内容作出新规定。
自动驾驶首次设立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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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明确相关概念与违章处理责任。按照草案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发生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负责;未激活状态则按常规车辆管理。这一划分把责任边界写进法律条文,回应了此前行业讨论较多的权责模糊问题。
电动自行车限速与行为规范同步调整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的限速从每小时15公里提升至20公里。草案同时新增禁止逆行、超速、违反信号以及使用手机等行为,并要求驾驶员和乘客佩戴安全头盔。限速提升与行为约束并列写入,意味着管理重点不只是速度上限,还包括骑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范。
“盲驾”处罚力度加大
针对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草案提高处罚标准。若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最高可罚500元并暂扣驾照3个月。这一条款直接指向“盲驾”场景,把使用手机从一般违规提升到可能面临驾照暂扣的层级。
“暴走团”占用道路被立法禁止
草案还对“暴走团”等非交通活动占用道路的行为作出规范,明确立法禁止非法占用道路。此前这类群体活动在部分城市引发交通冲突,此次修订将其纳入法律约束范围。
新华社报道提供了立法背景与主要修订方向,未包含深入分析或专家评论。从草案内容看,自动驾驶责任划分、电动自行车限速与行为规范、高风险驾驶行为处罚、非交通活动占道治理,构成了本次修订的四个主要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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