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怀素两位“草圣”的字被后人视为“圭臬”,自唐代以来临摹者数不胜数,但明末清初有一位书法家非常瞧不上这二人,每当有人说他的字像张、怀、高闲时,他都气的跳脚,此人就是王铎,他曾说:“吾书学之四十年,颇有所从来,必有深于爱吾书者。不知者则谓为高闲、张旭、怀素野道,吾不服!不服!不服!”
把“草圣”的字称之为“野道”,还大呼“不服”,王铎可以说很是自负了。他还说过:“书于北都琅华馆,用张芝、柳、虞草法拓而为大,非怀素恶札一路,观者谛辨之,勿忽”“有客曰此怀素家法也,则勿许观。”王铎对怀素的嫌弃可见一斑。
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自认为学得是魏晋隋唐正统草法:“我学献之、伯英、诚悬,恐人误以为怀素恶道,则受其谣琢矣!”张旭、怀素的“罪”在于突破了魏晋成法,太过于“狂”了。张旭的“挥毫落纸如云烟”与怀素的“忽然绝叫三五声”,过于强调瞬间的灵感与禅宗的顿悟。
其法度隐藏在狂放的表面之下,常人难以捉摸和学习。王铎认为这缺乏一种可被分析、可被传承的理性构架,故斥之为“野”。王铎的草书建立在深厚的古典法度之上。他自称“一日临帖,一日应请索”,对王羲之、王献之、钟繇、颜真卿等前贤的法帖进行了毕生的精准临习。
论水平,王铎并未超越二圣,他们是不同维度的巅峰,走的完全是两条路。张旭、怀素释放了草书的抒情潜力,将书法从“写字”提升为纯粹的表现艺术。他们的价值在于其不可重复性、开宗立派的革命性。而王铎草书充满了空间构成感,其笔下的“涨墨法”,形成块面,飞白枯笔,制造节奏。奇崛的结字与章法,如同排兵布阵,充满了雄强的骨力。
张旭、怀素是“草圣”,他们达到了“道”的境界,其艺术更纯粹,更接近生命的本源。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无上的宗师,王铎无法超越。从技法看:王铎将笔法、墨法、章法的丰富性与控制力综合,他的作品在二维平面上营造出的三维空间的重量感、体积感和压迫感,确实在某些方面超越了前人。
王铎并非超越了张旭、怀素的“草圣”地位,他的“不服”,其实是一位后世巨匠试图与前代先知“平分秋色”的雄心。学张旭、怀素或是学王铎,其实学的都是“法”与“力”,同为中国草书史上不可逾越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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