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公开媒体报道、官方文件及当事人公开发言整理而成,目的在于呈现该事件的时间线和公开记录,文中不涉及对个人或者机构的法律定性,案件事实以权威机关正式文件为准。
1998年6月9日,昆明。
凌晨三点,有人在路边的水沟里看见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那是赶早市的菜农,蹬着三轮车从城郊到城里,他骑到一段没有路灯的土路上,靠头灯看见沟里有一团东西,像是谁扔了一床旧被子。他没停下来看看,继续前进,他没有呼救也没有报J,以为那是一头死猪、一只死狗,在城郊的沟里经常能见到这类东西。
那团东西在水沟里躺了一天,傍晚时,一个放学回家的孩子路过,好奇用树枝拨了一下,孩子看清楚了,尖叫着跑回家。
110出J,派出所的人到现场把沟里的东西捞上来。年轻女性,穿碎花裙,赤脚。法医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前一天晚上,尸体有淤血痕,颈部有掐痕,死因初步认定为机械性窒息,身上没有身份证、钱、手机。
水沟处在城郊,两边是农田和荒地。办案的民J蹲在沟边,看了一圈,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沟里水很浅,才漫到脚踝处,但是泥很多,早把脚印混在一起了,那天傍晚下了一场小雨,沟边的草都打湿了。民J找了半天,在沟沿草丛中发现一枚烟头。烟头送去做检测没有结果,那几年,烟头上DNA检验还没有普及,一枚烟头查不出什么。
死者送到殡仪馆,值班法医在尸检记录上写道:女性,约二十岁,机械窒息死亡,生前可能遭受过X侵犯,该条之后,杨天勇案卷宗里有不同说法,但是没有改变王芬死因。
身份第二天才查明,死者名叫王芬,贵州人,二十一岁,她在昆明从事“三陪”工作,在城西几家歌舞厅、发廊中游荡,她一个相好的姐妹也在这一行,姐妹说,王芬前两天说认识一个老板,说要带她去赚大钱,姐妹劝她小心,但她没有在意,那人看起来很实在,还表示愿意给她提供房子。
她提到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民J问。
不知道,她说叫老付,楚雄那边的口音,其他的她没有说。
民J记下了,老付,楚雄口音,三四十岁,这条线索到这里断了,歌舞厅里所谓的老板,多用假名混迹其中,谁也不说真名。
案子立案,悬而不决,城郊水沟无名女尸属于刑事案件,民J走访了几家歌舞厅、发廊都没有人认识“老付”,录像厅、出租屋等处查了一遍,没有结果,案卷在柜子里放了一段时间,随后被新案子慢慢压到了底下。
王芬的姐妹秀兰来过好几次,民J说,正在调查,又问查到了吗?民J表示有线索会通知。最后一次是在派出所门口站着,她手里攥着王芬屋里的杂志,杂志里夹着那张合影,把杂志交给了民J,并说留个底子吧,民J接过来翻看后放在桌上,秀兰走开了再没回来过。
王芬的骨灰放在殡仪馆,一段时间后无人认领,殡仪馆按无主处理。
那本杂志后来一直放在派出所的柜子里,两年后杨天勇案发,王芬案被重新提起,那本杂志被当作遗物,附在了卷宗里,照片上王芬的笑容很灿烂,旁边秀兰的笑容也很灿烂,两个年轻女子站在歌舞厅门前,身后是霓虹灯。
王芬是贵州毕节人,家中贫寒、有五个兄妹,她排行老三。17岁时有人带她出来打工,说昆明挣钱多,她随同乡来到昆明,在饭馆里先洗碗,后来被人带去歌舞厅。她在给家里写信时,提到自己在昆明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不必担心家里的事情,每个月寄钱一次给家里,数目不多,几百块钱。她死的时候她的家里还不知道。之后同乡带话回去,母亲哭了一场,说老三命苦。
她来昆明四年,没有户口,没有正式工作,住在城西城中村的一个小屋里,屋内只有一张床、一个塑料桶以及几件换洗衣服,房东说她很老实,房租从来不拖欠,就是作息不规律,常常半夜才回来。
她的姐妹叫秀兰,比她大三岁,是贵州人,在另一家歌舞厅做,两个人住在同一个院子里,隔着一堵墙,秀兰说王芬这个人很心软、嘴笨、不会来事,歌舞厅里姐妹们会打扮、会说话、会哄客人开心,而她什么都不会,她只能坐在角落里等,客人点名才会出去;没有客人点,就一直坐着,一个月挣的钱只有别人的一半。她不急用钱,说只要够花就行,攒点钱回家开个小卖部。
秀兰劝她,说你这样不行,要学会哄人,王芬说学不会,秀兰就说那你别干了,找一个老实人嫁了吧。王芬说,老实人,谁会看上我们这样的?
六月,她认识了那个"老板"。
那天晚上歌舞厅里的人很少,一个中年男子坐在角落,点了两瓶啤酒,请她喝,她去了。男人自称为老付,楚雄人,在做建材生意,男人话少但看着踏实,不像别人一见面就动手动脚,他问她愿不愿意换个地方工作,他的朋友经营着一家理发店缺人,她说自己不会染发,男人说:不能就学嘛,她想了想答应了。
男人留下她的呼机号码,两天后,呼机响了,是老付,他说:我朋友那里缺人手,你明天来一趟,带你认识一下。她去了,他带她去了一家理发店,和老板打招呼说这是我的妹妹,你帮我照顾照顾她,老板说,好。
那天晚上老付请她吃饭,吃完饭说送她回去,她说不远,自己走,他说这么晚,一个女孩子独自出门很危险,她想了想,上了他的车。
那是她最后一次被人看见。
秀兰之后回忆,那天王芬走之前跟她说,老付说了,等发廊生意好起来后给她租个房子,让她搬出去住,不再住城中村。秀兰说你小心点,别被骗了,王芬觉得他很实诚。秀兰问,实诚的男人晚上xx你吗?王芬没回答,只是笑着说“你可不要咒我,”
那天晚上,秀兰等人等王芬回来,等到半夜也没有等到,第二天还没等到,她呼王芬的呼机十几次,没人回,她跑去发廊问老板,老付没来过,那个女孩也没来过。
秀兰报案了,她说王芬不见了,和一个叫老付的人在一起,民J问老付是干什么的?秀兰说不知道,他说自己做建材生意,民J表示不能提供具体的信息,没法查,秀兰问:“你们查不查?”民J回答道,“先登记一下,”秀兰走出派出所,在门口哭泣了一场。后来她跟人说,她早就知道会这样,干我们这一行的,死了就是死了。
三天后,在城外水沟里发现了王芬。
J察调查王芬的案子时,去走访了那家发廊,发廊老板说老付只来过一次,以后就没有来了,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老板统统不知道。那家发廊三个月后就关门大吉了,老板回老家去了。
民J将案卷合上,在最后一页写下一条记录:线索中断,待查。
老付此刻正在昆明的一间出租屋里,和几个人一起喝酒。
老付不叫老付,他的名字是杨明才,楚雄市的,四十一岁。他跟着杨天勇干了两年,从偷车到抢车,从抢车到S人,王芬不是他的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只是觉得可惜,那个贵州女人长得很漂亮,说话又好听,但是三陪小姐,死时连报J的人都没有。
杨天勇问,女人处理干净了吗?
杨明才说:“处理干净了,扔到城外的水沟里,没有证件、电话也没有,查补到我身上,”
查不到就最好,杨天勇说,以后就少碰外面的女人了,麻烦。
"知道了。"
“不是不让你碰,”杨天勇喝了一杯酒,“是让你不留尾巴,你一动,她记住你的脸,就成尾巴了,女人记性好,”
杨明才没有说话,他想起了王芬,王芬临死前一直看着他,喊他老付哥,她说,你不是说要给我租房子吗?他记得她的眼神,直到生命结束她也没有想通。
两年后,他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交代王芬案,民J问他,你为什么杀她?她说看见了,民J问,看到什么?他说看见处理车,那天晚上杨天勇和他们正在处理一辆偷来的汽车,王芬跟着去看了,杨天勇说,不能留。
"就因为这个?"民J问。
"就因为这个。"杨明才说。
他说完这句话后,没有再说话,他低头看地上的地板。
"喝酒。"杨天勇说。
几个人碰杯,窗外昆明的夜色依旧如常,城外水沟里一个年轻的女人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城里的人该上班上班,该睡觉睡觉,没有人知道。
同一个月里,几十公里之外,一个叫杜培武的J察正坐在家里等待心理测试,他认为测谎可以还给他清白。
王芬生前经常说,等她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开个小卖部,再也不出来。她没有攒到,她留下的最后一点钱,是缝在裙子内衬里的几张零票,派~!出所的人清点遗物时发现的。
1998年6月昆明的两起案件,在同一条时间线上各自行走,王芬死了,悄悄地沉进水沟,圆通北路的两J被杀案,在昆明市局案头反复翻看,专案组的人不知道王芬,王芬的卷宗压在柜子底下,两条线,一条在明处一条在暗处,隔着整座城市互不相扰。
而把它们串在一起的是杨天勇,此刻,他正在出租屋喝酒,想着下一次的生意。
他不知道,他盘算的那根线,两年之后,会把两个案子拉到同一张桌子上。
王芬案在几年后并入杨天勇系列案卷时,排第21位,团伙这些年共犯下的19条人命,都一笔一划的写在一个账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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