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健身房突然贴出停业公告,通知会员转去25分钟车程外的另一家店。办卡才几个月,课还没上几节,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这不是段子,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真实审理过的案子。
结论先说:能。商家单方变更经营场所、让消费者明显不便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段某在重庆某健身公司金科店签订入会合同,缴纳会员费2080元,会员期共22个月。2024年1月,门店停止营业,随后公告安排会员转到照母山店继续健身,但新店距离段某住处约25分钟车程。段某不同意转店,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未消费的会员费。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合同条款中"本俱乐部保留变更营业地址的权利"是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涉及消费者接受服务的便利性和经济成本,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商家未以醒目方式提示说明,该条款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门店停业后,商家未经协商单方以变更地址作为解决方案,段某在合同期内就近享受健身服务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违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健身公司退还段某未消费的会员费1607.27元。
三条法律规则
这一判决背后是三层规则。
第一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和合理费用。
第二层,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应提前30日公告;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
第三层,2025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法释〔2025〕4号)第十三条: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消费者请求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法院判决正是适用了这一新规。
律师解读:三个关键点
第一,格式条款不是挡箭牌。合同里"概不退费""有权变更地址"之类的条款,只要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法院大概率认定无效。
第二,"明显不便"看实质。25分钟车程、跨区接送孩子上课、通勤成本翻倍,这些都会成为法院判断的素材。
第三,退款按比例算。未消费部分按实付金额折算,商家不能拿赠品、手续费当借口多扣。
给消费者的四条建议
一,办卡前看合同,重点看退费、变更条款有没有加粗提示。二,商家通知搬迁后,第一时间书面表态,别口头答应,也别拖。三,保存好转账记录、收据、公告照片、聊天记录,这些都是证据。四,协商不成先走12315、12345投诉,再考虑起诉,标的额小还能走小额诉讼。
常见问题
问:商家说"我们提前公告了,你可以来新店上课",还能退吗?答:公告只是程序义务,只要搬迁确实造成明显不便,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问:我只上了几节课,剩余的钱怎么算?答:按实付金额和剩余课时比例折算,赠课按比例摊算;非因消费者原因退款的,一般不能克扣违约金。
风险提示:预付式消费退款有诉讼时效和举证要求,证据灭失会直接影响结果,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和公开裁判文书撰写,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胜诉承诺。
本文作者:庹昌友,上海市海华永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10年+,深耕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领域。本文案例来源为北大法宝公开裁判文书并作脱敏处理,供普法交流使用。
参考案例:(2024)渝0112民初6189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公开,案例信息已脱敏。需要评估退费金额、梳理证据的,可联系重庆合同纠纷律师当面咨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