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5日讯 近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遵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遵财采投〔2026〕8号),针对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投诉作出裁决,认定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结果无效,可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公告显示,项目编号:HB2026059990040002,项目名称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物业管理服务。投诉人为唐山唐记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相关供应商为河北普农荣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物业管理服务(三次)”于2026年7月15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7月27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普农荣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7月29日,唐山唐记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提出质疑。2026年8月4日作出质疑答复。2026年8月11日,唐山唐记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12日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以“根据《保险劳动基本保障保险暂行规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规定(2026年7月1日执行),你单位投标报价不合理”为由将我方作为无效响应(废标)处理,该评审结论事实认定错误及未掌握工伤保险政策浮动情况而推断判定结果,请求评审小组撤销废标决定,恢复我单位合格供应商资格。

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尚有合法定数量的,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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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