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工作持续推进,多轮巡视组奔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少群众把巡视视作解决各类问题的重要渠道,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巡视组的职责范围。巡视并非万能,理清它的职能边界,才能更加高效合理地反映问题,避免走弯路。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主要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检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查找权力运行当中存在的腐败风险、作风顽疾等问题线索。
现实当中,很多群众遇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想找巡视组解决。部分信访诉求,例如普通民事纠纷、劳资仲裁、个人诉讼案件,并不在巡视受理范畴之内。如果不分情况盲目提交,不仅诉求难以处理,也会挤占宝贵的巡视工作资源。
从过往公开案例可以看到,巡视组收到海量来信来访。工作人员会对收到的线索分类甄别:属于巡视职责内的问题,会登记梳理,纳入核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则会按程序转交对应的主管部门处置。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向巡视组反映,问题就可以当场办结。实际上,巡视组的核心工作是发现问题、移交线索,并不直接办案、不直接处置纠纷,也不能现场下达命令直接解决个人诉求。
线索移交之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后续核查、调查工作。一件问题从线索登记,到调查取证,再到处理问责,有着一套严谨流程,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很难做到立刻给出处理结果。
普通人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提交材料应当实事求是,提供客观事实与相关佐证,切忌夸大事实、捏造诬告。诬告陷害不仅无法维权,自身还会承担相应的纪律与法律责任。
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分清渠道。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可以向巡视组如实反映;劳动争议、民事纠纷、行政办事等事项,优先通过仲裁、法院、地方信访、主管部门等正规途径处理。
巡视制度是一柄监督利剑,能够揪出不少腐败和作风问题,但它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钥匙”。只有找准对应渠道,理性依规表达诉求,才能真正维护自身权益,不让自己白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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