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这位 56 岁的大姐,用亲身经历告诉所有人:维权维不好,能把自己维进去。
8 月 23 号中午,她在路边摊买了个西瓜,回家一吃,觉得不好吃,可能还觉得是坏的。开着她的白色奥迪就回去找摊主了,要求退货。
摊主一看,西瓜没问题啊,不给退。
这下大姐不干了,当着面骂,上手推,还把西瓜拿起来往地上摔 —— 自己买的那个摔了,摊上的也摔,摔了好几个。
这里不得不说这个摊主,是真冷静。
大姐在那儿摔瓜骂人、张牙舞爪,他没冲上去抢,也没跟着对骂 ——他掏出手机,先拍人,再拍车。
拍完车头绕车尾,就这一绕,前牌一个号,后牌一个号,前后对不上,当场抓了现行。
大姐一看被拍了,折返回来又推又骂,他也不硬刚,边退边录,把她当众把前车牌摘下来、扔进车里的动作,完整收进了镜头。
然后直接报警。
你砸我的瓜是民事纠纷,你套牌是行政违法,你动手推人是治安案件 ——一码归一码,全在视频里躺着。
所以我也从摊主这次的应对学到了,遇到冲突,不一定选择正面硬钢,现场取证,砸瓜,骂人、推人,这叫固定违法行为现场。
她摔自己买的瓜那是她的东西,但摊上的瓜是别人的财产,摔一个就是一个故意毁坏财物的证据。
拍她的车和车牌。 这叫固定身份信息。人可以撒腿跑,车跑不了,车牌就是她留在现场的 "身份证"。
前后绕一圈拍。 这一步很厉害,车头拍完拍车尾。就这一绕,电光火石间还能意识到前牌后牌,对不上。是套牌,当场抓现行。
现在大姐的处罚是行政拘留 7 天,罚款 3250 元,驾驶证一次性记 15 分。
咱们来拆解一下怎么算出来的:
治安处罚:因为辱骂、推搡摊主并砸瓜,属于侮辱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被罚款 1200 元,并行政拘留 7 天。
交通处罚:因为开套牌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罚款 2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
妨碍安全行车:因为开车穿拖鞋,被罚款 50 元,驾驶证记 3 分。
三项加起来,就是罚款 3250 元,驾驶证记 15 分。这意味着她不仅要进拘留所待 7 天,出来后还得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拿回驾照。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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