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梳楼
我一直认为,世道变坏,是从好人得不到好报开始的。
湖南祁东店主帮扶老人反被恶意索赔1.9万元,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已与当年的彭宇案不相上下。
虽然彭宇案存在争议,但其带来的道德滑坡早就淹没在“扶不扶”的社会意识里。没想到时隔20年,扶不扶再次在湖南上演。
好在这次有视频。完整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情经过。老人突发不适,便就近坐进路边一家棋牌室,坐在门口椅子上休息,随后突然失去意识,晕倒在地。
店主肖爱华发现异常后,迅速冲过来搀扶,因为老人身体深重,二人双双摔倒。落地同时,肖爱华想都没想,用胳膊垫住老人头部,自己却失去重心,磕破了膝盖。
肖爱华顾不上疼痛,一面把老人移到门口通风处,一面拨打120急救电话。不幸的是,老人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离世。医院证实,老人患有多种基础疾病,离世系自身疾病所致。
但接下来的剧情让肖爱华难以想象。老人家属找上门来,张口就要10万,并扬言不给就悬棺堵门。随后当地派出所出面调解,肖爱华不堪纠缠,最终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对方1.9万元。
店主儿子实在气不过,就将此事发到了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店主,认为店家毫无过错。帮了你不感恩就算了,还反咬一口就面目可憎了。更难以理解的是执法部门和稀泥式执法,无异于助纣为虐。
在舆论压力之下,祁东县司法局介入调查后作出明确结论:店家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出,以专项补贴形式全额返还店家支持的赔偿,当地一家企业则送上2万元慰问金,以实际行动支持善举。
善良被看见,正义被彰显,事情到这里似乎有了圆满的结局。但今天看到热搜,说该起事件出现了反转。据多位邻居证实,离世老人家距离棋牌室仅有500米,经常到店里打牌,并非老板儿子所说的不“不熟”,更不是临时进店歇脚的路人。
我不知道释放这个信源是什么意思。熟与不熟都无法改变店主救助离世老人的事实,也改变不了老人家属借此讹诈的本质。老人是自己去牌馆的,不是店家打电话约去的,在法律上不该承受侵害责任,人道补偿是善良,不该成为道德绑架的无奈。
事实上,我更期待媒体能更多地关注一下成功实施敲诈的老人家属是怎么想的,和稀泥式调解的当地执法部门是怎么想的,提出用纳税人的钱全额返还肖女士赔偿金的当地司法部门怎么想的,他们共同合谋完成了“好人没好报”的公共叙事。
这种叙事逻辑传递给社会一个可怕的信号,那就是勿以善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不为。伸出援手的店主最终得到了“惩罚”,无理取闹的家属反而得到了“奖赏”。而这一切的最终裁决者,正是基层的执法机关。
所以说这起事件它从来都不是什么扶不扶的问题,而是服不服的问题。即使最终店家被认定无责,但由基层是非不分的治理理念撕开的道德伤痕,由此引发的示范效应和道德失序,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所以网友不服,舆论不服。因为因此获利的老人家属至今仍完美隐身,老好人式调解的基层执法部门并没有公开道歉,慷纳税人之慷的司法部门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释,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算完。
这也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到底是奖励好人还是坏人的问题。作为基层治理的升堂人,不能用好人的委屈求全,换取表面的维稳成绩。这背后,关乎着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人心向背。
所以最后,我提三点建议,希望能得到大家的附议:
第一,既然店主无责,就要追究老人家属的责任。
既然司法部门已经明确作出店主无责的结论,那么离世老人以闹创收的行为就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个人认为应吐出1.9万赔偿款,并以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不能让这种人付出沉重代价,无异于纵容作恶,劣币驱逐良币,冥币驱逐人民币。否则前人砍树后人爆晒的事情还会出现,甚至愈演愈烈,造成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的道德滑坡。
第二,既然调解失法,就要追究和稀泥式调解者的责任。
这起事件脉络清晰,法律有据,民法典有明确好人免责的条款,在基层的维稳思维下演变成一种司空习惯的老好人式调解,这种调解助长了按闹分配的不良风气,也模糊了基层冶理的是非立场。
虽然身处舆论漩涡的基层司法机关有着这样那样的委屈,但舆论汹涌之下,如果不能对和稀泥式调解的基层民警和慷纳税人之慨、建议财政出钱的官员进行问责,否则很难正视听。
第三,既然事实清楚,就要让善行有彰恶人当诛。从整个事件来看,离世老人家属张口就要10万元,且威胁悬棺堵店,这完全可以适用敲诈勒索的情节。司法机关应该负起责任,对讹诈人提起公益诉讼!
我们这个社会缺乏道德规范吗?缺乏法制依据吗?不,我们有着比任何一个国家都丰富的道德体系,比任何一个时代都健全的法治体系,可怕的是有德无道,有法无律,有善无彰,有恶无罚!
惩恶才能扬善,扬善更要罚恶。现在我们扬善是做到了,但惩恶还有差距。网友关心的不是店主得到了多少赞美,而是恶人什么时候把钱吐出来,并受到法律的惩罚!
还是那句话,善不能向不善让步,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世道变坏,是从好人得不到好报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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