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推出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措施,相关政策自发布当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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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从优化供给、支持消费、盘活存量、营造环境四个方面推出十条措施,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三大调整。

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新政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与此前最低20%的首付比例相比,此次下调了5个百分点,尤其利好刚参加工作的青年群体和首次置业家庭。

首次推出贷款利息补贴。新政首创“贷款利息补贴”政策,购买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实际正常偿还贷款利息的2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值得一提的是,该项补贴“免申即享”,单笔贷款累计补贴上限为2.5万元,期满后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若借款人在贴息期内出现贷款逾期,将自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

支持购买“好房子” 。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据此计算,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此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本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执行。

此外,新政还鼓励各区(市)县因地制宜在团购、车位购置、换新等方面发放补贴或消费券;探索由市场主体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区财政给予补贴支持群众“卖旧买新”;探索收购存量商办用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服配套设施。

具体政策细节及办理流程,市民可拨打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或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赵蝶)

编辑: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