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记得二十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小伙彭宇好心扶老人送医,反而被老人和家属一口咬定小伙是肇事者,到法院起诉小伙要求赔偿,当年此次事件经过舆论的持续发酵,引起了一场该不该扶老人的社会大讨论!
该案的审判惹出了很多争议,比如主审法官王浩爆出的金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似乎是有道理啊,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你扶了肯定就是你撞的!
当时责任很难判定,主要也是事发现场监控缺失引起的,无法还原事发当时的情形。
而今天的事件,监控完全拍下了全过程,然而出手相助的人仍然要被索赔,被骚扰,没办法店主最后赔给对方1.9万才了结。
由此再次引发了人们感叹好人难做,而被帮助者家属人性的阴暗和贪婪也在聚光灯下暴露无遗!
视频中,一位陌生老人路过一家店铺,突感身体不适,于是随身坐在店里的一把椅子上休息,店主过来查看情况,发现老人气色不好,于是搀扶老人,这时老人晕倒,女店主也被带着摔倒在地,女店主将老人送医,但是老人还是不幸离世!
事后老人家属不仅没有感谢店主的帮忙,反而向店主索赔10万,并威胁不给钱就把老人遗体送到店里来,店主不堪其扰,最后协商两次后,赔偿金额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所以根本就不是监控的原因,即便视频清晰地记录事情的全过程,女店主无私地施救,但仍然无法换来家属们的感恩,反而反咬一口地向店主索赔,你当时不要管就没事,人是死在你店里的,你就得赔偿,我弱我有理,我家老人在你店里死了,你肯定得意思一下!
人有三六九等,懂得感恩的人,会对店主的施救感激万分,说不定还会送来锦旗感谢,但是人性的贪婪也是无法低估的,所以终究来说还是人品的问题。
由此再次想起多年前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情,我开车去慈溪办公事,路过一个狭窄的村道,在一个转弯路口,突然一位老太骑着一个电三轮飞速地冲了出来,看到我的车后她赶紧急刹,因为车速太快,三轮车很小,马上侧翻了,老太跟着车也摔倒在地。
当时,我车离她还有五、六米远的距离,我停车等候在原地,坐在车里静静地看着老太艰难地起身,眼睛愤愤地看着我,嘴里不知道在骂着些什么,她起来后吃力地扶起三轮车,开动车子走远后,我才启动车子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不是我不想去帮扶她,想起彭宇的案子,我犹豫了,人都有欺软怕硬的本能,你的好心也许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当作好捏的柿子,说不定就惹上了天大的麻烦,干脆不管不顾,冷眼相看。。。
我并不是个冷漠的人,我经常也为自己的不出手而自责,记得也是去慈溪出差回来的路上,行驶在宽阔的中横线上,突然听到后方刺耳的刹车声,赶紧看后视镜,只见一辆车撞向路边隔离带,然后一个翻滚,然后一声巨响,直接车底朝天翻倒在了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
事发突然,我当时也吓懵了,只顾着继续往前行驶,这也是我第一次亲眼在现场看到如此惨烈的事故,他应该是爆胎引起的事故。
后面一辆卡车超过我,他们应该目睹了全过程,驾驶员慌张地和我对视了一眼后往前开去,走了很久,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过去看看,但是胆怯和犹豫最终让我没有停下车。
之后我一直在查询当天该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没有任何见诸报端,当时那辆车的速度很快,又直接跳出绿化带翻到非机动车道上,车子承受的冲击肯定不小的,里面的人估计受伤也不轻的,此事发生后,一直感到内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只祈望车主福大命大,平安无事!
写这些只是说,在危急关头,面临抉择的时候,也许就是几秒钟的事情,你几秒钟的决定也许决定别人的安危,但也会让你引火烧身,我承认自己不是勇敢的人,所以在电光火石之间我没能够挺身而出,因此佩服那些勇敢的人,能在关键时候英勇出手!
这些勇士本应该是值得尊敬的人,但遇到那些品行不端阴暗贪婪的人,却要被反咬一口,官司缠身还要付出经济代价,所以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的准绳一定要主持公义,弘扬正气,绝不能让这些人得逞,不然真要感叹好人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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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风中一剑,喜欢码字的工程师,看到啥就想一吐为快,个人见解,胡言乱语,请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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