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张欣

编辑丨杨希 张俨

视柳丨柳润瑛

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现在也能拿财政贴息了。

8月25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大国有银行同一天发布客户问答或公告,落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行公告均强调了本轮贴息政策的两项核心调整。

一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额度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二是将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政策自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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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各行问答,五大行均表示,2026年8月1日以来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其中,中行和邮储银行还提到,对于2026年1月1日以来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央财政按照固定资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建行则表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发放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仍按《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如何申请,五大行中仅有中行作出明确说明: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由中行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手机短信告知客户,个人客户还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查询。

对于明确违反贷款资金使用、贴息资金申领等政策规定的情况,五大行中,工行明确表示,该行将按照政策要求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如有关部门或银行发现被贴息企业有严重违规操作问题,将向企业追回贴息资金。

与此前个人消费贷贴息新政落地时一样,五大行在此次问答中均再次提醒客户,办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行均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各行提示,客户切勿轻信官方渠道以外的电话、短信,谨防以“办理贴息”为名的诈骗。

SFC

出品丨21财经客户端 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丨黎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