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天天报

日前,夹江县纪委监委对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周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宏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周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夹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夹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夹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