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纪委机关报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不少人注意。文章态度很明确,直接点出一个问题:公务员也是普通人,正常过日子不应该成为被问责的理由。
问题点得直接、实在,也确实是很多基层干部憋在心里的感受。
这几年,有些问责案例听着就让人哭笑不得。有基层干部因为洗澡没接到巡查组的抽查电话,事后被给了个警告处分。有学校老师在假期里组织同事AA制聚餐,结果被全区通报。还有护士下班后跟朋友打了会儿麻将,被单位扣了绩效工资。这些事虽说后来有些被重新核查,处分也撤销了,但当时那种处理方式,放谁身上都够憋屈的。
问责制度本身肯定不能丢。干部手里握着公权力,肩上的担子也不轻,工作要求严谨细致,这没毛病。但问责一旦走样,标准失衡,副作用往往比效果还大。
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问责跑偏大概有这么几类。
一类是硬凑指标式问责。问责的根本目的是厘清责任、推动改进,可有些地方把它当成了硬任务,每年必须完成多少件才行。比如某地搞拆迁,干部没按程序就强拆了群众房子,群众上访,结果上访群众所在镇的干部和村干部也跟着受了处分,理由是辖区出了上访,责任就跑不掉。这种不问前因后果的做法,最后板子大多落在基层最没话语权的人身上,真正该担责的反而没事。还有一些地方管得太宽,上班喝口牛奶、用方言跟同事说句话、路边顺手买个菜,都能被通报。基层本来人就少活儿还多,干得越多越容易被挑毛病,时间长了,大家宁愿少干也不愿多惹事。中纪委机关报早前就说过,问责数量不代表成绩,风气正、问题少,问责自然就少,那才是正常状态。把办案数量当成绩,本身就是形式主义。
另一类是避重就轻型问责。有些单位面对真正的难题和矛盾,没勇气去解决,反而把精力放在揪干部日常生活的细节上。喝杯牛奶、打打麻将、买个菜、说句方言、同事间AA吃顿饭,这些再普通不过的事被拎出来处理,当事人心里委屈,群众看着也莫名其妙。说到底,是有些单位定规矩没考虑实际情况,执行纪律必须有明确依据,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更不该把个人生活小节当成违纪来办。
还有一类是一刀切型问责。环保督查时,有的地方为了快速见效,不管企业排放是否达标,一律拉闸停产。媒体曾报道,某省要求所有企业统一错峰停产,不少合规企业也被迫停了几个月。这种做法表面看雷厉风行,实际上过于粗糙。再比如秸秆禁烧,要求干部二十四小时蹲守每一块田,根本不现实。碰上天气等不可控因素,偶尔出现火情就马上问责,未必合理。这时候,更该看干部有没有尽力、有没有主动担责,而不是只看结果完不完美。
中纪委机关报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问责不能泛滥,不能谁想问就问、想怎么问就怎么问。必须严格对照党章、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事实、讲程序、讲规矩。够不上问责的,该提醒就提醒,该批评就批评,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只会让干部寒心。反过来,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也不能拿通报批评轻飘飘带过。真正有效的问责,要做到办一个案子、教育一片人,从政治、纪法、政策、社会影响多个层面综合衡量,精准出手。
问责制度不能丢,它是督促干部认真履职的重要手段。但用不好,副作用也很大。公务员也是普通人,正常的工作节奏和生活秩序不该被随意打乱,更不该为一些无关紧要的日常行为背上处分。
合理的问责,核心在于分清责任主次,谁的问题谁担。只有这样,被处理的人才能心服口服,整个队伍干起活来也才更有底气、更有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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