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波教授以《人工智能时代的游戏内容创作与知识产权边界》为题发表分享。他指出,当前游戏行业内容生产已从“纯人工创作”转向“人机协作”模式,基础代码编写、基础美术创作等标准化岗位受AI冲击尤为明显。于波教授认为,学界将“指令复杂度”等同于“创作贡献”的逻辑存在混淆——指令属于思想范畴,无法参与AI生成内容的表达形成,AIGC因此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若赋予AIGC作品地位,将导致人类对AI产生依赖、创新本能衰退,最终被人工智能资本绑架。他提出“全链路动态标识是AI时代内容确权、交易、维权的核心基础”,企业需建立内部内容标识机制,满足人机区分、数据安全、用户知情权、监管合规、社会责任五维度要求。
斯坦福大学互联网和社会中心研究员刘家瑞围绕《游戏玩法规则的著作权保护路径与企业维权实践》展开分享。他指出,当前司法实践存在核心矛盾:名义上认定游戏玩法规则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实际却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现等同著作权的保护效果,导致换皮游戏侵权认定标准模糊、企业维权结果不确定性大。刘家瑞研究员认为,反法兜底不符合游戏产业长期需求——核心资产的交易与资本化需要清晰的权利边界,滥用反法兜底会扰乱市场预期、损害企业研发积极性。他呼吁学界加快完善著作权适配规则,让“玩法保护”回归著作权制度本身。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偲杰律师聚焦《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创作边界》,就虚拟创作中提及现实主体的场景进行解读。他指出,同名反派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判断标准在于是否存在指向特定现实主体及主观恶意;若无明确特定指向、不存在主观故意,即便存在重名情形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张律师强调,反法特别条款无法适用时不得随意援引第二条原则性条款兜底,避免过度限制创作空间。同时,完全架空世界观的创作对现实主体的避让义务较低,而基于真人真事或现实历史背景改编的创作需相应提高避让标准。
沙龙下半场设置圆桌讨论与现场答疑环节,由协会知产专委会主任罗希主持。预先收集的近20条提问由三位嘉宾现场分类解答,涵盖AI训练数据来源合规审计方法、AIGC作品著作权认定与保护边界、AI生成游戏素材风险防范等议题。多位企业代表就自身遇到的具体困惑与专家进行了一对一交流。
本次沙龙以“主题分享+圆桌互动”双轨形式,围绕AI时代游戏内容创作知产边界、玩法规则著作权保护路径、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创作边界三大议题展开研讨,为参会企业提供了体系化的实务参考。协会副秘书长林智敏表示,未来协会将继续围绕专题研究、常态咨询、培训赋能等方向持续发力,搭建高质量交流平台,为上海网络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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