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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8月26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等9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及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简二三家村一巷10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的公告。

01

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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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和交易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33号 )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深圳市布吉一村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议,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项目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因投标有效家数不足三家,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流标公告。2026年7月29日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后,再次因投标人数不足导致流标。现再次发布交易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邻近地铁5号线“长龙”地铁站。项目整体位置:东至吉华路,西至相邻私宅,北至相邻工业区。

二、背景情况

2018年5月4日,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出具《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复函》(深龙更新函[2018]88号),本项目已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纳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三、土地权属情况(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项目拟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为109,195.38㎡,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94,523.16㎡,其中拟拆除范围内属于招商方拥有的国有已出让用地6,649.87㎡,两规处理用地(工业)29,308.23㎡,非农建设用地面积60,933.71㎡(与国有已出让用地重叠6,313.53㎡,与已办产权登记用地重叠6,648.65㎡,其余部分与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重叠),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49,750.09㎡。另拆除范围外更新范围内有12,106.56㎡土地为招商方所有的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整个更新范围内招商方拥有的土地面积合计为97,8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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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上建筑物情况

本项目集体土地范围内的现状物业主要为工业及配套、商业、旅馆等,其中: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面积合计为87,709.94㎡,临时性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为7,219.67㎡;私人或企业拥有的永久性建筑面积合计为56,135.88㎡,临时性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为395.57㎡。目前一期(北区)涉及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合计为50,735.25㎡,已全部提前拆除并完成土地移交工作;二期(南区)涉及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为36,974.69㎡,目前二期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5,594.28㎡,其中编号:11-22建筑物2,240.41㎡、7-10建筑物1,570.79㎡、10-6建筑物1,355.42㎡、10-13建筑物118.04㎡,10-15建筑物11.21㎡,10-16建筑物26.57㎡,10-21建筑物271.84㎡)未移交外,其余建筑物已移交给意向合作方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集团”)及深圳市百悦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悦盛公司”)。

五、项目拟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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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指标尚未由政府部门审批通过,根据《住宅项目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后续规划指标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最终规划指标以政府部门正式审批结果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相应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投标人或控股母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时点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投标人和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和控股母公司在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查询内容不准确,则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2)投标人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的体现投标人与控股母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股东信息截图。)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控股母公司是指其出资额占投标人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投标人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3、投标人使用控股母公司的开发资质参与竞投的,报名时应提交其控股母公司盖章的资信授权文件,以及由控股母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同意对投标人在《合作开发协议》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招商方承担连带责任。

4、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2014年1月10日,招商方与百合集团签订《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由百合集团向相关部门申请作为项目更新改造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并向招商方支付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元),后项目由百悦盛公司(百合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服务工作。

二、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须继续履行招商方与百合集团、百悦盛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就东方城地块补偿事宜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中的全部约定。

三、根据招商方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2022年签订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化转地适当补偿协议书》,招商方已移交项目一期包括东方城用地等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学校用地,移交用地方案号为GJH-00231,面积为14.513亩(9675.05㎡),具体范围内容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化转地适当补偿协议书》。

四、招商方已与百合集团及百悦盛公司于2021年签订移交协议,百悦盛公司已与本城市更新项目内部分私人业主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且项目一期(北区)内建筑物已拆除,学校、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已完成土地移交工作,合作方须在支付项目相关前期费用后与百合集团及百悦盛公司就已移交的物业自行商议移交工作问题。

五、意向合作方已与项目范围内部分建筑物权利人(对应建筑面积33,466.15㎡)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初步共识,拟定按建筑面积1:1回迁住宅物业并按毛坯标准交付(具体交付标准按交房时的政策执行),并支付总额为人民币5,190万元的装修补助,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准》。为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的连贯性与合规性,后续确定的正式合作方须严格遵循该拟定补偿标准,与相关权利人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若正式合作方在协商补偿过程中提出低于上述标准的方案,或未能按约定标准与权利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不予退还合作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项目延误损失,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作开发方案确定的招商底价所对应的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60,000㎡(其中住宅裙楼商业23,745㎡、集中商业3,527㎡、办公32,728㎡)为招商方应分配的最低物业面积,该面积为不可削减的保底权益(但符合第七条等价值置换约定情形除外)。若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其他权利主体、历史相关权利人等)就本项目向招商方主张与本方案第二条中集体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分配、货币补偿、土地权益等),均由合作方负责全权处理并解决,招商方仅提供必要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纠纷解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确保招商方实际获得的回迁物业面积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且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七、本项目存在意向合作方,所产生的前期费用、合理利润由合作方承担。根据《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百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总投资的审验报告》,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百悦盛公司已投入前期费用为116,909,130.26元,前期工作事项应获得的合理利润(20%)为23,381,826元,百悦盛公司已投入的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合计为140,290,956.26元(以下简称“费用一”)。

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20日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前期费用明细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20日期间,百悦盛公司发生前期费用35,830,724.25元,按20%计取合理利润为7,166,144.85元,本阶段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合计42,996,869.10元(以下简称“费用二”)。上述费用一、费用二合计183,287,825.36元。

自2026年5月21日至《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之日期间的过渡期安置补偿费,由百悦盛公司按《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提前拆除确认协议》、《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西环路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南片区暨二期)物业提前移交协议书》及东方城地块于2020年12月10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向招商方继续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下同)。如百悦盛公司未被确认为合作方,百悦盛公司未支付部分,由合作方向招商方直接支付。

自2026年5月21日至《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之日期间,百悦盛公司所支付的前期费用,以招商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并按该期间的前期费用的20%计算合理利润。(以下简称“费用三”)。

若合作方非百悦盛公司的,自交易集团向合作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且招商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之日起30天内,合作方需向百悦盛公司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前期投入费用及合理利润(包含费用一140,290,956.26元、费用二42,996,869.10元及费用三)。合作方未按时向百悦盛公司支付该款项的,招商方将有权无条件终止合作,并没收合作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编号11-22、7-10、10-6、10-13、10-15、10-16、10-21、10-19、10-20号等物业)的补偿工作,由合作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招商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开展。

九、合作方在投标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招商方有权取消其项目合作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

(3)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4)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5)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关于变更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用地权利主体的所有工作由合作方负责,招商方给予协助。合作方应对集体用地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相关政策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项目的可行性,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或导致项目受阻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已经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作方未能如约履行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义务,招商方单方解除合作开发协议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情形及方式按照合作开发协议规定处理,自合作开发协议生效以来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金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招商方不予赔偿,招商方可另行引进新的合作方。

十二、本合作开发方案中所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招商底价

招商方以回迁物业补偿的方式进行招商合作,招商底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亿伍仟伍佰壹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小写:人民币1,855,168,300元整),具体如下:

物业回迁:招商方应获得的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60,000㎡,其中:住宅裙楼商业1-4层建筑面积23,745㎡、集中商业第4层建筑面积3,527㎡、办公建筑面积3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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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所列回迁物业所对应的建筑面积,均按上述评估单价折算。后续回迁安置阶段,若因政府最终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施工等因素产生楼层、面积误差,可按等价值置换原则予以调整,各楼层面积对应的具体评估单价以街道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单价为准,相关调整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确定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支付给招商方。

二、如百合集团或百悦盛公司成为合作方,百合集团前期交纳给招商方的合作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剩余叁仟捌佰万元整(小写:¥3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交,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交完毕。

三、如非百合集团或百悦盛公司成为合作方的,招商方无息退还百合集团前期交纳的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合作意向保证金(具体由招商方与百合集团另行协商)。合作方应向招商方支付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其中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需转账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剩余叁仟捌佰万元整(小写:¥3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交,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交完毕。

四、该履约保证金在招商方取得全部回迁物业的不动产权证书且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合作方。

02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等9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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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六约社区麻地、大和、牛始埔南片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下水径片区,宝龙街道富利工业区,大广农贸市场,德庆阳和浪片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予以延期,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予以调整(外部移交用地调出)。现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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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贤路工业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于2021年7月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于2022年7月、2024年1月、2025年10月发布三次计划延期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4月8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27157㎡,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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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该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就该项目公开招引村企合作方,因投标人数不足导致流标。根据招标信息显示,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牛始埔分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与深圳市恒裕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

恒裕集团始建于1987年,历经三十余载的稳健发展与沉淀,集团成长为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涵盖金融、矿山、酒店、贸易、商业、物管等领域,资产超过1000亿的现代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麻地、大和、牛始埔南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于2021年5月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于2022年7月、2023年12月、2026年4月发布三次计划延期公告,于2025年4月发布计划修改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4月8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261426㎡,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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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京集团)成立于2007年,创立伊始即明确了立足深圳、辐射珠三角的核心战略规划。先后开发了超甲级写字楼“汉京国际”、城市精品复式公寓“汉京山”、“汉京确悦”等多个特色项目,并在前海等核心区域储备了近900万平米的土地资源,形成了住宅、商业、产业三大产品体系,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水径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于2021年11月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2年7月、2024年4月、2025年10月发布三次计划延期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5月14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224395,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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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是万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城乡建设与生活服务商,公司业务聚焦全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三大经济圈及中西部重点城市。

下水径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2021年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2年7月、2024年4月、2026年1月发布三次计划延期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5月14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88390㎡,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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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意愿公示时披露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该项目合作意向方为深圳市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为深圳铂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富利工业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2021年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2年7月、2024年4月、2025年10月发布三次计划延期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5月14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28217㎡,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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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大股东为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为主,实行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投资版图已拓展到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西安、成都等地,发展到拥有30多家全资、控股二级公司,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企业。

大广农贸市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于2024年9月列入《2024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现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29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24168㎡,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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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禹嘉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元畅实业(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和汉群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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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图

德庆阳和浪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于2024年11月列入《2024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现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7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348335㎡,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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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显示,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顺宏房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卓弘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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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图

深圳市卓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于2023年6月列入《2023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于2025年9月发布计划延期公告,现再次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6月18日止

项目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71757㎡,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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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龙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

大皇公片区项目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于2024年7月列入《2024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于2026年7月发布计划延期公告,计划有效期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7年7月29日止

项目于2026年6月10日发布计划调整公示,调整内容为拟将原项目38911㎡外部移交用地从平湖街道大皇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调出,并将上述公告备注中涉及外部移交用地内容删除。现发布计调整公告。

项目拟拆除用地面积为109502㎡。项目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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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拆除范围图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更新单元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旭晋恒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秋实控股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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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图

深圳市秋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创业投资与企业管理咨询的控股公司。公司核心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并提供品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及商务咨询服务。在商业模式上,公司通过集团化架构整合多元化资源,支持投资企业的协同发展。市场定位方面,公司以商务服务业为基础构建投资网络,体现了其在资本运作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初步布局规模。

03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简二三家村一巷10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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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简二三家村一巷10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简二三家村一巷10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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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2013年列入《龙岗区第二工业区等两个城市更新单元一览表》,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项目于2015年9月1日发布规划公告,2019年8月19日发布规划修改公示,现发布房屋用地计划调出公公告。项目已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286311.1㎡,删减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86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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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水榭花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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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示意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推动国有银行和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本公司引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https://www.szggzy.com/jygg/details.html?contentId=20598765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等9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

https://www.lg.gov.cn/lgcsgxj/gkmlpt/content/12/12954/post_12954183.html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简二三家村一巷10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的公告

https://www.lg.gov.cn/lgcsgxj/gkmlpt/content/12/12954/post_12954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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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政策智库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为政府提供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政策课题咨询以及产业发展规划顾问服务、为国央企及村集体等市场主体提供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实施服务(投资可研与开发策划顾问、项目全流程开发管理及融资并购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城市更新项目融资贷款可研与贷后监管服务、为工改工产业园区项目方提供策划招商运营等全过程专业服务。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等地区公司,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本土十个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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