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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6日,瑞贝卡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至2024年6月,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虚增货币资金等违法情形,截至2024年12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控股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郑文青、朱建锐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及40万元至3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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