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不招四类人”惹众怒:到底是“就业歧视”,还是对顾客员工的“终极负责”?

这两天,商超界的“顶流”胖东来又被骂上热搜了。

这次不是因为“委屈奖”,也不是因为“擀面皮赔偿800万”,而是一份网传的“招聘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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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名单显示,以下四类人,胖东来永不录用:

1. 性侵犯。

2. 严重暴力犯。

3. 涉毒犯。

4. 恶性犯罪前科人员。

消息一出,评论区瞬间炸锅。有人说这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浪子回头的机会都不给”;也有人拍手称快:“干得漂亮!逛超市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这场关于“前科”与“生计”的争论,到底该听谁的?

第一轮骂战:这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反对方的声音异常刺耳,甚至搬出了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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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指出,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业(如公务员、教师、幼师等),普通零售业员工并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胖东来此举涉嫌侵犯平等就业权。

网友们的评论更是火药味十足:

“所以,坐过牢的人就不配活着呗?不给活路,是想逼人重操旧业吗?”

“法律都判完了,改过自新了,凭什么企业还要用私刑把人钉在耻辱柱上?”

“今天拒收刑满释放人员,明天是不是要把乙肝携带者、残疾人全拒了?”

这种观点抓住了“人权”的制高点,看似无懈可击。确实,如果整个社会都拒绝接纳改过者,那么“重新做人”就真的只是一个童话。

第二轮回击:避重就轻的“圣母心”要不得

然而,更多网友(尤其是女性网友和年轻父母)对这种“圣母论调”嗤之以鼻。

“收起你们廉价的同情心吧!” 一位高赞评论写道: “你去问问那个被性侵的小女孩,她这辈子能忘了那张脸吗?你去问问被暴力犯打断肋骨的人,敢不敢和施暴者坐同一辆地铁?没错,法律是给了他们自由身,但法律管不了老百姓心里的怕!”

另一部分人看得更实际:“胖东来是一家企业,不是感化院!企业要对几万名员工的安危负责,更要对每天数十万进店顾客的安全负责。在超市这种拥挤、封闭的环境里,任何一点冲动都可能酿成大祸。把风险提前挡在门外,有什么错?”

支持者认为,企业宁可得罪极少数“有心改过”的人,也要保护绝大多数“老实本分”的人——这是一种精明的风险管理,更是大写的担当。

第三层深水区:到底谁在“抢劫”普通人的安全感?

如果我们跳出“歧视”与“人权”的对骂,这场争论背后其实是一场“个体权利”与“集体安全感”的残酷博弈。

很多时候,高喊“反对歧视”的人,并不是为罪犯鸣不平,而是害怕“歧视的理由会扩大化”。今天企业可以不招有前科的人,明天是不是就可以不招35岁的人?不招已婚未育的女性?

但胖东来的逻辑很朴素:零售业是面对面的服务业,信任是黄金。 如果顾客知道旁边这个导购有过性侵前科,哪怕他改得再好,这家店的生意也完了。

这其实就是市场的选择。 胖东来用高工资(基础员工七八千)、高福利(不开心假)换取了员工的极度忠诚,同时用极高的门槛换取了顾客的极度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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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骂胖东来,是因为它平时被捧得太高,所以一旦有一点“政治不正确”,就恨不得把它拽下来。

但胖东来不是慈善机构,它是中国零售业最后的良心。它给员工分钱,给顾客赔钱,唯独对“风险”极其冷血。

我认为,这种“冷血”恰恰是对守法公民最大的“温情”。

对于那些确实改过自新的人,社会当然应该给机会,但机会不等于“强制所有企业都必须接纳”。胖东来不招,富士康、比亚迪可以招,送外卖、跑网约车也可以做。何必单恋一枝花?

最后问一句:

如果你是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胖东来购物,你知道旁边那个和蔼的理货员曾因性侵入狱,即便他现在是个好人,你能接受吗?

评论区聊聊,我赌你不敢说“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