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鄂应宣
实习生 梅舒
8月28日,湖北省安委办公布一批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涵盖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部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极目新闻记者梳理矿山领域的典型案例发现,涉及未经安全设施设计擅自建设、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就敢开工建设,这样的“任性”,后果很严重。
今年1月12日,接群众举报,襄阳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对南漳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一处朵岩矿区存在开采痕迹,但没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属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擅自建设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矿立即停止建设,并对其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擅自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对该公司给予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果说“无证施工”是铤而走险,那么盗采矿产资源则是以身试法。
今年1月23日,十堰市竹山县溢水镇籍涉矿刑释人员陈某新、陈某兵和潘口乡籍涉矿刑释人员李某兵欲到竹溪县绿松石某凼矿区实施盗采绿松石原矿的途中被竹山县公安局抓获,现场查获电镐等作案工具。经查,三人于2025年11月3日绕道竹溪县至竹山县上庸镇黑洼矿区盗采绿松石矿13.5公斤。今年6月,三人被竹山县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外,今年4月29日,随州市曾都区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随州市曾都区某石矿西区盲斜井缠绕式提升机未安装松绳保护联锁,同时存在西区明斜井串车提升钢丝绳与矿车之间连接未使用防脱销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二十二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给予该矿停产整顿,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省安委办相关人士表示,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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