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墨白(媒体人)
8月25日上午9点,连云港灌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前一个工作人员都没有。有群众拍了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不轻的舆情。
第二天,这个大厅直接宣布: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带手机进去都是断章取义的瞎拍嘛。”
我看到这条新闻,第一反应是哭笑不得,紧接着是愤怒。空岗被发现,不去整改空岗,反而禁止群众带手机——这是什么逻辑?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再解决问题本身?
公共场所禁止带手机,不是没有先例。
法院就禁。
大部分法院不允许带手机进入审判区域,基层法院即便允许带,也禁止录音录像。
但法院敢禁,是有底气的。庭审有严格的程序,有全程录音录像,群众有质疑,他们敢调出完整记录来回应。法院禁的是“断章取义的传播”,因为它手里有完整的“全文”兜底。
可办事大厅不一样。银行营业厅、医院门诊、学校教室,这些面向普通人开放的场所,没有谁会想到没收你的手机。为什么?因为开放场所本来就很难执行禁令,也因为镜头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威慑——窗口工作人员知道有人在看,态度就客气三分,流程就规范三分。这是最廉价的监督,也是老百姓唯一用得起的监督。
而灌云式的禁令,禁的不是某一起具体的纠纷、某一起矛盾,它禁的是无差别的手机——怕你拍到空岗的柜台,怕你拍到不合规的流程,怕你拍到任何跟制度相关的负面。
这反映的不是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行,而是一整套内部的治理哲学。这套哲学有个通行名字,叫防御性治理,也叫遮丑性治理。
它的核心共识是:如果问题没有人看见,那么问题就不应该存在。
这套哲学是怎么长出来的?
它只对上负责。考核它的是上级,是指标,是台账,不是来办事的群众。服务对象既然不是群众,群众自然无权监督——监督了也没用,绩效表上没有“群众满意度”这一格,群众的好评差评进不了任何人的晋升材料。
它重形式轻实质。空岗真的完全不可理解吗?未必。临时开会、外出办事、甚至工作人员上个厕所,都可能造成短时空岗。这些原因放到台面上,群众未必不谅解。但治理者不愿意面对这些“麻烦”,他们选择把表面舆论压下去,营造一种“一切正常”的平和。
这是表演,不是治理。问题没有被解决,只是被遮住了,遮得越严实,底下烂得越快。
它还把群众预设为潜在的诬告者。那句“断章取义的瞎拍”,潜台词再明白不过:你带着手机进来,就是来搞我的。在它眼里,群众不是被服务的对象,是需要防范的变量,是潜在的找茬者、诬告者。谁主张谁举证,到了这里被倒了过来——你还没举证,就已经被当成了诬告犯。
普通人对这套哲学是恐惧的。
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自己跟公权机构打交道时,处在一个不对等甚至失衡的位置上。
医保报销被卡、营业执照办不下来、拆迁补偿谈不拢、孩子入学被拒、工资被拖欠——很多时候是单方面的争执,你记了上不了热搜,没有记者来采访你,你唯一的指望,就是兜里那台手机。
你去办事,跑三趟四趟,每一次都从头再来;你问为什么,得到的答复永远是“这个不归我们管”。你说的话没人记录,你受的委屈没有证据,事情就永远停留在“你的一面之词”。
镜头,是他们能拿出来的、为数不多的威慑工具。所以当镜头被剥夺,这种恐惧是实实在在的。
这些年,多少被曝光的公共问题,最初就是靠老百姓一部手机拍下来、传上网,才被看见、被处理?镜头不完美,但它真实,它是普通人唯一拿得出手的证据,是普通人与庞大机器之间仅有的传声筒。
所以,老百姓被禁的不是手机,而是与公权机构打交道时的举证能力。
你说办公场所都有监控,都有录音录像——对,但那些东西全部掌握在对方手里,他们掌握着主动权,而你手上什么都没有。在这个博弈里,你连举证的资格都被没收了。
宪法第四十一条白纸黑字: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但权利落地需要证据,对普通人来说,证据的唯一来源就是手机。禁手机,事实上就是架空了这一条宪法权利。
也许过两天,灌云会发一份公告,说这是误会,说后续怎么处理。公告会有的。但公告解决不了这套治理哲学。
只要“问题看不见就等于不存在”的思维还在,老百姓的恐惧和戒备就不会消失。
公信力这东西,攒起来要几十年,败起来用不了几件事。每一次“禁”字当头,都在提醒老百姓:你在这里,是个需要被提防的人。这种持续的不信任,会让政府和群众之间那道裂痕越来越深,让公信力一点一点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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