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被央视曝光,孩子没被碰过一根手指,施害者照样判了猥亵儿童罪。很多人问:这也能算猥亵?隔着屏幕,算。

先放公开事实,都来自央视新闻和各地法院的公开报道。

央视近期曝光了一批"隔空猥亵"案。其中一起较为典型:2022年8月,某互联网平台后台巡查发现,一名男子向未成年人索要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抓获嫌疑人后,在存储设备中发现40多名未成年人的私密影像,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起诉,法院从重惩处,报道称系"顶格量刑"。另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一名被告人同样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愤怒是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我作为律师,想先把一个前提讲清楚:隔空猥亵之所以能入刑,不是因为"隔空",而是因为"猥亵"本身不以身体接触为限。这一点,很多普通人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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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隔着屏幕,为什么也构成猥亵罪

"猥亵"的法律含义,比大众理解的要宽。它保护的是性的自主权和未成年人的性身心健康,不是非得有肢体触碰。

两高202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讲得很明白:通过网络对儿童实施猥亵,不接触身体的,同样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论处。

也就是说,行为人线下通过语言、线上通过索要、诱骗、胁迫孩子裸露拍照或观看淫秽内容,只要达到其性刺激目的并侵害了未成年人,行为性质就不会因为隔着屏幕而改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这里是一句有底气的话,不是口号。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顶格量刑"的表述。猥亵儿童罪的法定最高刑可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对猥亵多人、多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形,法律留了极重的档位。具体适用哪一档,要落到个案证据和情节上,个案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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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隔空猥亵的刑责与各方法律责任(据《刑法》及两高解释整理)

02 · 实施者、平台、受害者各担什么

实施者要承担两层责任。刑事上,按猥亵儿童罪等追究;若把形成的照片视频传播、牟利,还可能另涉传播淫秽物品等罪名民事上,孩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北京互联网法院此前审结了一起由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隔空猥亵网络侵权案,判决侵权人全额赔偿,就是这条路径的例证。

平台有审慎义务。发现涉未成年人的违法信息,要及时处置、保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上面那起案件能被发现,恰恰是因为平台在后台巡查时主动报了案。该处置而不处置的平台,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被害孩子和家长不是被追责的一方。但要提醒:报警时机和证据保留很重要,这个放到最后一部分说。

03 · 司法实践和网友舆论,差在哪

舆论场里,声浪通常是两股:一股觉得"判得太轻",一股质疑"不接触身体也算猥亵吗"。这两股声浪,都合法情绪,但都离法律事实有距离。

先说"算不算"。前面讲过,司法解释早已明确,网络不接触身体同样入刑。这一点在司法实践里不是争议点,而是已落地的规则。

再说"重不重"。刑期由证据和法定情节决定。涉多人、多次、情节恶劣的,法律留了重档。舆论想快,司法要稳。电子证据固定、被害未成年人意愿与身心保护,都有严格程序,这恰恰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不是纵容。

我不替任何人站队,只说一句:对施害者的愤怒值得被法律接住,但定罪量刑必须讲证据、讲程序。这两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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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普通人,尤其家长们能做什么

第一,留证据,别急着删。发现孩子被索要隐私,第一时间截图、录屏、记住账号和时间,再去报警。证据是定罪量刑的地基。

第二,不传播、不围观受害内容。转发孩子的私密影像,看似"帮忙曝光",实则是在二次伤害,甚至可能构成违法。看热闹的每一步,都该点到为止。

第三,平时让孩子知道"可以求助"。网络搭讪、索要照片,能不能识别是一回事,敢不敢告诉父母是另一回事。先让孩子敢开口,比任何技术手段都管用。

第四,案子以官方为准,别急着网暴。案件细节会随侦查和审理推进,别凭一两条截图就"定罪"一个人。你的克制,是在保护下一个愿意站出来的孩子。

把规则当成护身符,而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鞭子。

本文仅基于公开信息(央视新闻报道、人民法院公开报道及司法解释等)进行法律分析,不代表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或任何当事人的代理意见,不构成任何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全案事实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