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很多人以为,非法采矿犯罪只抓出钱投资的老板,普通打工人员不会触犯刑法。但这起江西稀土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清晰告诉我们:即便只是受雇干活,如果从事管理岗位、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同样构成非法采矿罪共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同时涉及稀土(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主从犯区分、自首、替代性生态修复从轻量刑等多个实务要点,矿山行业从业者务必阅读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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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事实:跨省合伙无证盗采稀土矿

稀土属于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被称为“工业维生素”,对国防、高端制造至关重要,国家实行严格开采管控,没有采矿许可证绝对不允许开采

2015年初,XXX(股东、出资方)带着工人来到江西XXX山场,和当地XXX等人合伙开采稀土矿。
双方口头约定:赣州方出钱、出技术、出工人;黎川本地股东出山场,负责处理村民关系;赣州方占70%股份,本地股东占30%股份。

整个矿山自始至终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
为平息村民阻工,股东合计支付45万元山场补偿款,XXX实际出资16万元。矿山使用硫酸铵等药剂采用原矿法开采稀土,开采期间两次被政府部门捣毁取缔,但之后又继续复工开采,直至2016年初赣州工人撤离才基本停止。产出的稀土大部分被XXX运回赣州销售。

本案被告人XXX受XXX雇佣在矿山工作:2015年下半年起,负责记工考勤、发放工人工资、登记稀土产出外运数量、采购物资、支付矿山各项开支,包括采购采矿原料硫酸铵的货款,每月领取固定工资5000元。所有账目、开支均向老板XXX汇报核对。

经地质鉴定:本次非法采矿造成稀土资源破坏27吨,矿产资源破坏价值337.5万元(含税),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到案与处理情节

1.XX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庭认罪;

2.XXX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审理阶段,二被告人均委托林场造林10亩,抚育三年,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

4.司法行政机关评估,XXX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判决结果

1.XXX(出资大股东、主犯):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XXX(受雇管理人员、从犯):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其他同案合伙人员,已经另案判决。

二、本案四大核心法律要点(矿山老板、打工者必读)

要点1:不是只有出资老板才犯罪,受雇人员也会被追责

两高非法采矿司法解释明确规则:

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有前科除外。

简单区分三类人员:

1.普通一线干活工人:单纯出卖体力,只拿普通务工工资,不参与管理、不分利润,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管理人员、带班、记账、管物资、管发货人员:像本案郭日晶,负责矿山全流程管理,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即便不占股份、不分分红,依然构成非法采矿罪的共犯;

3.出资、入股、实际控制矿山的老板:属于主犯,承担最重刑事责任。

⚠️警示:不要以为“只是打工,老板叫我做的就没事”。如果你在矿上从事记工、管钱、管物资、运输调度、发货等管理类工作,即使没有股份,依然有刑事风险。

要点2:开采稀土属于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入罪门槛更低

稀土是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普通砂石非法采矿入罪标准是矿产品价值10‑30万以上;而开采保护性矿种,5‑15万元即达到“情节严重”,五倍以上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升格至3‑7年有期徒刑

本案破坏价值337.5万元,直接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主犯XXX起步量刑就在三年以上。

要点3:共同犯罪区分主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可以大幅降档量刑

主犯:出资、发起、决策、掌控收益的人,对全部犯罪后果承担责任;

从犯:受雇佣、听从安排、起辅助作用,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本案XXX虽然构成犯罪,但认定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生态修复,获得减轻处罚,适用缓刑,不用实际坐牢。

要点4:替代性生态修复,是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重要从宽量刑情节

现在矿产资源刑事司法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
被告人主动开展复绿、造林、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本案两名被告人均因为委托造林修复山体,获得法院从轻考量。

注意:主动修复不等于必然无罪、必然缓刑,只是量刑上予以优待,不能抵消已经构成的刑事犯罪。

三、实务警示|矿山从业者避坑指南

✅给打工者、管理人员

1.上岗前务必核实:矿山是否具备完整采矿许可证,拒绝到无证矿山从事管理、记账、物资采购、发货等岗位;普通体力务工也要警惕刑事风险。

2.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只是打工的”不能成为免责护身符,管理岗位+高额工资,是司法机关追究雇员刑责的重要判断标准

3.如果已经卷入非法采矿,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配合办案机关,积极进行生态修复,是争取从轻、缓刑的重要路径。

✅给矿主、企业负责人

1.稀土等保护性矿种开采审批极其严格,无证开采无论投入多少成本、补偿多少村民,都构成刑事犯罪,给钱摆平村民不能洗白非法采矿行为

2.非法采矿不仅追究股东老板,雇佣的管理人员、财务、仓管、运输负责人都可能被追究共犯责任。

3.案发之后,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开展生态修复,是法定的从宽情节,但不能消除罪名本身。

四、延伸思考:什么情况下打工者不会坐牢?

结合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仅仅单纯从事挖矿、搬运等纯体力劳动,领取普通务工工资,不参与管理、不分红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一旦升级到记工、发工资、管物资、管销售、协调各方等管理职能,风险直接上升,很容易被认定共犯。

本案裁判要旨:非法采矿犯罪的共犯认定,不以是否出资入股、是否分得利润为唯一标准;受雇从事管理工作、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同样可以成立非法采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