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发生一桩引发轰动的案件。一名老人自行走进沿街商户店内突发疾病倒地,商户心怀善意,第一时间帮扶施救、拨打紧急电话,全程无任何过错,完全尽到普通人的救助责任。最终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过重离世。
本该被感恩的善意施救,却遭到死者家属恶意讹诈。家属公然索要十万元赔偿,甚至扬言要将遗体摆放在店铺门口,施压勒索。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当地公安、司法机关面对家属涉嫌敲诈勒索、扬言滋事的违法行为不予有效警告和处置,反而施压无辜商户,以所谓“人道主义、维稳息事”为由强行调解。最终,无辜救人的商户被迫支付1.9万元补偿款,以破财方式平息闹事。
好人行善、好人赔钱,恶人闹事、恶人获利,是非彻底颠倒,正义彻底缺位。
针对此案,央视发布权威“五问”,直击司法乱象:第一,事实清晰权责明确,无责施救者为何被迫赔付?第二,无过错强制人道主义补偿,法理依据何在?第三,司法为何盛行“无责先赔、和稀泥调解”?第四,社会慰问能否填补法治漏洞?第五,如何真正用制度守护善意、遏制讹诈?
这一系列乱象绝非偶然,其深层根源,有着数十年来美西方为了“颜色革命”目标,强力对中国输出西式司法价值观,混淆正义与邪恶,扭曲国人三观,达到社会撕裂、自我瓦解,收买策反和洗脑法律届人士的大背景。
比如,我国对于死刑,长期采用公审大会公开宣判、公开枪决的执行方式,行刑公开、惩戒可见、威慑十足,让民众敬畏国法、让罪犯畏惧代价,极大震慑各类恶性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最有效的法治利器。但在西式伪人道主义的渗透鼓吹下,今天我国执行死刑,改为全程保密、药物注射执行。
表面看,这是所谓“司法文明”,实则大幅弱化刑罚威慑力,抹去犯罪代价的公开警示,降低犯罪分子的心理敬畏,直接导致恶性案件、漠视生命案件层出不穷。
这还不够,不少“法律党”,至今还在鼓噪“尊重人权取消死刑”。他们的根本目的是尊重罪犯的人权,无视被害者的人权,颠倒是非,扭曲国人三观,制造社会动乱。
这套畸形的“人道主义逻辑”,最早源自道路交通法,在所谓“保护弱者、行人无责”的理念之下出台了,“司机兜底赔偿”的法条,彻底打破过错追责、权责对等的千年法治根本。
自此,大量合规无责司机,只因车辆属于所谓“强势方”,必须为违法行人、非机动车承担人道主义赔偿,守法吃亏、违法获利成为常态。催生了大量的碰瓷谋财的群体。严重破坏中华民族道德建设和良俗公序。
随后,这套西式歪理蔓延至民事、治安、刑事全领域。标志性的南京彭宇案,彻底毒化社会风气,制造数十年全民道德恐慌,让“扶人有风险、行善必吃亏”成为社会魔咒,直接导致国人不敢救人、不敢帮扶、不敢见义勇为。
时至今日,司法三观扭曲的荒诞判例层出不穷。普通民众抓捕小偷、追赶小偷,一旦小偷逃跑途中发生意外,维权公民和见义勇为者反倒要担责赔钱。
典型的案例,就有2012年8月江苏某地市民刘飞追赶偷窃后逃跑的小偷,小偷仓皇之下跳河逃跑溺水身亡。法院判定属于刘飞追赶导致,没有积极施救,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同时判令其承担民事赔偿。
再看2015年1月广州花都案:摊主谭磊驾车追赶盗窃榴莲的小偷,小偷逃跑途中冠心病突发猝死。法院认定追逐形成心理压迫诱发死亡,判决谭磊承担相应法律和民事责任,赔偿15万元。
再看2018年浙江村民合力抓捕小偷案情:村民林某、张某、李某当场抓获行窃青年。抓捕控制过程中,多人对嫌疑人实施按压、约束,嫌疑人突发身体不适死亡。三名村民被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达成刑事犯罪,判处缓刑,赔偿33万元。
此类判决数不胜数,守法民众正当维权见义勇为,最后却是好人担责。违法者人权被无限拔高,普通公民的正当维权权利被无限压制。对公众正义观与价值观的影响与破坏堪称大到无边。
我们又来看看,前不久全网热议的16岁少年深夜私闯他人鱼塘偷钓,触碰高压线身亡案,本已涉嫌盗窃。法院却判决无过错的鱼塘主人、合规供电部门承担赔偿责任。此类判决,正是西式伪人道主义司法病毒持续泛滥的典型恶果。
长期以来,部分“西化法律党”们,刻意抛弃中华法治善恶分明、惩恶扬善、以儆效尤的朴素正义,大力推崇机械照搬西方“无差别护弱、模糊过错、罪犯优先”的畸形理念。对我国司法界诸多人士的思维产生巨大影响。他们的终极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持续颠倒黑白,摧毁国人正确三观,瓦解民众对法治、党和政府的信任,实现颜色革命内部渗透、社会撕裂的阴谋。
真正的人道主义,是体恤无辜、帮扶善良、严惩恶行、敬畏国法。而被西方洗脑改造的伪人道主义,早已沦为包庇犯罪、纵容讹诈、惩罚善良、弱化法治的丑恶帮凶。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如果继续纵容无底线的和稀泥式司法,持续包庇恶人、打压好人,社会道德必将持续崩塌,社会治安根基必将不断松动。
对此,我们必须提出深刻反思:那些在法律中极力吹捧美国式人道主义的法律党,他们只引进保护违法者的所谓人权人道条款,却绝口不提美国核心司法权利——美国公民合法拥有持枪权,拥有“城堡法”,可对非法私闯民宅、蓄意入侵人员实施强力乃至开枪的“无限自卫权” 。法律党这种割裂式、碎片化的法律移植,极度虚伪且居心不良。
我们必须彻底纠错、溯本清源。坚决抛弃照搬照抄西式虚伪法条,回归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是非正义观,重塑乐于助人、敢为善为、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应当系统性梳理、修订相关司法条款,彻底摒弃无限追责、恶意诉讼等等乱向。
唯有肃清司法领域的西方流毒残余,坚持谁错谁担责、善恶必分明、惩恶必震慑,斩断颜色革命渗透黑手,才能重塑社会正义、守护全民善良、稳固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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