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漂泊,我沉思:兰斯顿·休斯回忆录》,[美] 兰斯顿·休斯著,李小均 / 肖萌译,南京大学出版社丨雅众文化,2026年6月出版,384页,72.00元

“我当过歌手:/ 我带着忧伤的歌曲 / 从非洲一路唱到佐治亚。/ 我唱出了爵士。” “我懂那些河:/ 我懂那些河久远得像世界,比流在人血脉里的血还古老。/ 我的灵魂成长得像河一样深。”(分别选自兰斯顿·休斯《黑人》、《黑人谈河》,邹仲之译)

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是现代美国杰出的黑人诗人、小说家和剧作家,他的一生经历不乏传奇色彩和冒险精神。出生于密苏里州,黑白混血儿,他的家族故事就是一部美国黑人的血泪史。小时候父母离婚,他在美国各地辗转迁徙。上学期间狂热地写作,为校报和年鉴写稿,写故事、诗歌和戏剧。后来当过海员、旅馆侍者、洗衣工、园丁、厨师等,有一次他把诗稿放在著名的现代游吟诗人维切尔·林赛(Vachel Lindsay,1879-1931)的餐具旁,受到林赛的推荐而出名。接着在宾夕法尼亚州林肯大学获奖学金,1929年获学位。成年后他基本上都住在纽约的哈莱姆区,在这里他成为黑人文艺运动(“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中坚人物。在充满战争和动荡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休斯带着他的诗歌与音乐走向广阔的世界,从古巴、海地、苏联、中国、日本到战火中的西班牙。他以一个黑人作家的视角见证和记录了世界各地的一段时代风云。他的作品一直闪耀着反对种族主义的思想性与政治性,在五十年代初的麦卡锡迫害浪潮中曾被传讯。他去世前的十年正是黑人争取民权风起云涌时期,他是以诗歌为民权抗议武器的诗人,一位立志为弱势群体代言的人民歌手,被认为是美国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式人物。休斯去世之后,位于哈莱姆区东127街20号的住所被纽约市保护委员会列为地标,东127街也更名为“兰斯顿·休斯广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I Wonder as I Wander,1993

休斯写过两本自传。第一本是《大海》(The Big Sea,1940年),中译本有《大海》(吴克明、石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和《大海茫茫》(刘冬妮译,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03年)。另一本就是在1956年出版的这部《我漂泊,我沉思:兰斯顿·休斯回忆录(I Wonder as I Wander: An Autobiographical Journey,1956;American Century Series,Hill and Wang,1993;I Wonder as I Wander: an Autobiography by Langston Hughes,University of Missouri,2023;李小均、肖萌译,南京大学出版社,雅众文化,2026年6月)中译本根据的是1993年Hill and Wang出版社的版本,原书前面有普林斯顿大学的阿诺德·兰珀萨德(Arnold Rampersad)写于1992 年6 月的序言。兰珀萨德是研究休斯的权威学者,他在这篇序言中详细讲述了休斯的生平和他思想发展与写作中的种种复杂因素。很可惜的是,现在我拿在手里的这个译本没有收入这篇序言。

这本自传实际上是由他在美国游历中以写作谋生的经历和在世界各地的游历组成,是一部真正的“自传之旅”(An Autobiographical Journey)。在游历的部分,他详细描述了他在古巴、海地、巴黎、苏联、远东、西班牙等地旅行的所见所闻。“跟随休斯的脚步,我们得以重返那个时而怪诞、时而令人振奋的旧日世界。从古巴、海地到苏联,再从中国、日本到内战阴云下的西班牙,他的笔横跨欧亚大陆,既触及著名的知识分子,亦关注莫斯科街头的平凡劳作者,不同种族、阶层的人与故事交织成一幅极具戏剧性的政治与文化社会图景。他将个人见闻转化为一种超越国界的叙事,这些基于实地经验的记证和思考,让我们能够在历史的洪流中,重新确认那份为生命所共有的、抵抗历史和命运的坚韧与定力。即使在当下的语境下,休斯的记录依然具有刺破迷雾的力量。”(封底推荐语)这部自传的确就是一部以个人生存奋斗与旅行见闻书写结合起来的时代风云录,来自哈莱姆的黑人文化意识在全球漂泊与沉思中扩展为一个黑人视角中的世界公民意识。

首先梳理一下这本自传覆盖的时间段(1931年至1938年新年)所发生的事情和多次游历的时间节点:1931 年至1932 年,在左翼思潮的影响下,休斯和一个朋友结伴而行,游历了美国南方和西部。在途中他在黑人教堂和学校读他的诗歌。1932 年6月,他同二十一个黑人青年乘船前往苏联,此行是受邀参演一部关于美国种族关系的电影。影片搁置后,休斯继续留在苏联待了一段时间。1933年春,他离开莫斯科,取道远东回国。途中经过朝鲜、日本、中国上海,最后从日本回美国。1933 年至1934 年,休斯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海滨小镇度过了一年,在一个富人的资助下进行创作。1934 年休斯的亲生父亲去世,休斯去墨西哥待了几个月,然后回到美国。随着收入枯竭,休斯回到俄亥俄州奥柏林市与母亲生活。他母亲那时的生活也很贫困,需要依靠当地亲戚救济。随后休斯来到纽约百老汇,参加他一部戏剧的开幕式。再后来休斯作为报社记者,于1937年春前往西班牙报道内战,途经巴黎到马德里。西班牙内战期间到西班牙度过了不平凡的几个月。在他准备从欧洲动身回国之时,这部自传戛然而止(参见原版中兰珀萨德撰写的序言)。

这部自传的第一句话极其简洁有力,浓缩了他的人生中一个关键节点所面对的那个世界:“我二十七岁的时候,美国股市崩盘。二十八岁的时候,我的人生崩盘。我想,我该醒醒了。因此,大约三十岁时,我开始靠写作谋生。这是一个想靠写诗歌和小说谋生的黑人的故事。”(第3页)过去是为了排遣忧伤、自我表达而写作,现在失去了资助人,奖学金、研究基金和文学奖也越来越少;工作不好找,公共事业振兴署还没有成立。没有别的技能,“迫不得已,我开始用诗歌来换面包”(同上)。但是,问题也不是那么简单,接下来他讲到不同的就业可能,其中就涉及种族问题。二十年代的纽约,他所认识的白人青年作家无论水平如何,都能在出版社、杂志社或好莱坞找到工作。“只因为他们是白人,而我是黑人。因此,在海地的时候,我开始苦苦思索,作为黑人,我如何靠写作在美国谋生。”(第5页)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靠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来谋生。他说自己不想写低俗的东西,不想像某些人那样,编造一些“真实”故事匿名发表。他的赞助人希望他不只是哈莱姆黑人,而且还是原始的非洲黑人,那种真正的、凭直觉就能获知的高贵的原始黑人。但是在堪萨斯城、芝加哥和克利夫兰长大的休斯完全做不到她所希望的那种意义上的黑人。他想要的是严肃的创作,他了解黑人,想通过这样的写作谋生(同上)。

直到今天,在任何体制之外以写作谋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时休斯真不知道应该如何以写作谋生。他和朋友开车去海地的途中经过佛罗里达海岸,参观贝休恩-库克曼学院(Bethune-Cookman College)的时候,著名的黑人女性玛丽·麦克劳德·贝休恩夫人(Mary Mcleod Bethune)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去南方游历读诗?数以千计的黑人学生将会以见到你而自豪,被你鼓舞,聆听你的诗。你年轻,但已在文学圈扬名。你可以帮助黑人学生意识到,虽然有种种困难,但黑人青年在这个世界上依然能够有所成就。”(第7页)以在游历中读诗作为谋生手段,听起来有某种遥远的古典意象,放在今天又会被认为是老掉牙的文青“鸡汤”,但是在当时确实对休斯有所影响。当休斯和他的朋友游历古巴、海地回到美国,与贝休恩夫人共同上路的时候,贝休恩夫人再次对他说:“你必须带着你的诗走遍南方。人民需要诗歌。”(50页)“人民需要诗歌”,其实更具体来说就是美国黑人需要有自己的诗歌,这就从谋生上升到文艺创作的意义问题,这也是休斯在整个文艺生涯中念兹在兹的关键问题。但是,他真的能够既以诗歌谋生同时也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吗?说到谋生,大萧条全面影响下的纽约到处都是成千上万的失业者,休斯很难找到工作。而且他也不想要工作,想继续做他的诗人。“有时我也犯嘀咕,是不是定错了方向。我决定自己寻找答案,带着诗歌,带着我的诗歌,到黑人中间去。毕竟,我写的是黑人,并且主要为黑人而写。他们会接纳我吗?他们会需要我吗?贝休恩夫人说过:‘他们需要诗歌。’”(同上)方向与答案,理想与现实,这是所有力图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的青年人必须面对的问题。“人民需要诗歌”,这是一种高远的理想与使命感。贝休恩夫人说这句话与她投身教育事业、尤其是黑人教育事业的非凡人生经历有密切关系,而不是一句空谈。

休斯再次受到鼓励,真的和朋友开车南下,去各地黑人学院朗诵他的诗歌。令他更受鼓舞的是,在布克·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的母校汉普顿学院,他第一次面对那么多听众,一千多黑人学生,一片黑色面孔的海洋。每读完一首诗就会有掌声响起,结束的时候学生们对他报以掌声和欢呼。然后继续南下,深入南方腹地,“诗歌就是我的护照”(58页)。朗诵、演讲、卖自己的诗集。但是他发现买的几乎都是黑人。

但是无论如何,以朗诵自己的诗歌而谋生还真的行。他的同行朋友做他的经纪人,一般情况下,休斯的出场费是一百美元,这是很大一笔钱,只是选读诗集中的作品而已。多数规模较大的黑人院校都愿意付这钱,规模最大的几所甚至愿意多付。他们的具体做法是:根据黑人年鉴上的院校清单,给院方写信,读诗会收费一百美元,外加住宿。如果对方不同意,继续发出第二封信,出价七十五美元;如果对方觉得还是太高,第三封信就提出特别优惠价是五十美元;再下去就是二十五美元,如果还不行,最后就说免费开读诗会,条件是要允许顺便卖书。这样的话,最后一个提议往往能够奏效。就是这样,那一年休斯把他的诗歌带进了南方的主要城镇和重点院校,哪怕那个城镇在地图上是多么小的一个点都不放过,听众从大学生到采棉工人,从幼儿园的小孩到敬老院的老人(68-69页)。

休斯也很快建立了自己的有效的读诗流程:先是自我介绍,然后选读中学时写的第一首诗,目的是让大家感受他的作品在这些年的变化。然后会自我评论一下,接着读一些爵士诗,听众会笑得更开心。然后读到诸如《服务员》(“Porter”)这类诗时,他们就不会笑了,而是开始思考自身的困境。接下来念一些关于家庭妇女、佛罗里达州的路工以及想要砸碎无知和偏见的黑人穷学生的诗,通常情况下人们都很专注,当发现有听众坐立不安或开始昏昏欲睡的时候,就以戏剧性的风格读一首名叫《混血》(“Cross”)的诗,无论白人还是黑人听众都会打起精神,因为这首诗写的是种族融合,在南方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我的老父亲是白人……我的老母亲是黑人。……”其实写的就是他自己的家世。用一种低沉、忧伤、若有所思的口吻诵读着,逐渐降低音量,最后止于无声的沉默。最后以这首诗结尾:“我,也要歌唱美国。/ 我是比较黑的兄弟。……我,也是个美国人。”(70-76页)这一小节的标题是“让诗歌兑现价值”,应该说这已经不是一般谋生方式,而是一种以诗歌作为人生的方式,让诗歌实现它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

休斯对各种文化中的种族因素有敏锐的感受。在古巴,最使他震惊的是几乎所有涉及爱情的歌词都充斥着非常直白的种族用语,同时注意到这些词汇的细微差别在百老汇出品供美国人娱乐的古巴歌曲的翻译过程中消失殆尽(12页)。他发现古巴的种族歧视不像美国那么明显,但是显得更灵活、更微妙。一段发生在海滩上的冲突,更让他看到在白人控制下的以黑人为主的古巴的种族歧视。在南下美国南方各地的旅行中,发现南方的种族隔离和歧视的顽固不化与合法化还是让他大为震惊:从候车室到公共饮水机,随处可见的“白人专用”或“黑人专用”的标志;火车上有黑人车厢;剧院有“黑人入口”的小通道,通往顶层楼座;有“黑人不得入内”的餐厅等等(65页)。这种对于黑人所处的不平等地位的敏感一直贯穿在他的漂泊与沉思之中,对世界各地的社会政治的看法也会受到这种思想底色的深刻影响。应该说,“黑人诗人”这样的标签本身也是不正确的,但是在休斯的诗歌与写作中他一直在精神上紧紧拥抱着黑色的身份认同,不是因为骄傲,而是为了实现种族和谐与平等的理想。

1932年,一封电报给休斯带来一个突如其来的机会,与一群非裔美国人前往苏联拍摄一部电影,居然在这个团体中没有人知道要拍什么故事情节,只是受苏联的邀请而去。结果苏方提供的剧本是关于美国的内容,但编剧没去过美国,只是根据几本翻译成俄文关于当代黑人生活的书籍创作了这个剧本,并且通过了共产国际的审核。故事讲述的是美国劳工和种族关系,在休斯看来是完全脱离美国现实,显得十分荒谬、可笑。休斯比较详细地讲述了这个剧本的情节和与美国真实的种族关系的背离之处,应该说是研究三十年代苏联文艺中的美国题材创作的很有价值的史料。这部拟拍的英语电影叫《黑与白》(Black and White),背景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黑人男主角是炼钢厂的司炉工,黑人女主角是有钱人家的女佣。一个重要的白人角色是进步劳工,很可能是类似于早期工会的成员,他希望黑人和白人可以像兄弟般团结在一起。反派角色包括炼钢厂反动的白人老板及其背后的北方资本家,煽动贫穷的南方白人劳工跟工会和黑人对抗。主题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几乎所有的细节都是错的,重点也放错了地方(94-96页)。最后,苏方取消了这个拍电影的计划。世界各地的报纸都报道了《黑与白》拍摄计划叫停这件事。《纽约先驱论坛》(New York Herald Tribune)的报道是:“黑人游荡在‘汤姆叔叔’的俄罗斯小屋,哈莱姆远征部队滞留莫斯科……据可靠消息,苏联官方叫停这部电影,是担心电影问世后,美国对苏联的看法会受到不利影响。日本入侵中国东北地区后,苏联当局更加迫切与美国和解,以此巩固苏联在远东的地位。”(119页)这个流产的电影拍摄计划就这样与当时的国际政治风云紧密联系起来,在苏联文艺史上也是不应该遗漏的一页。

休斯则开始在苏联各地旅行参观,一路上受到各种形式的欢迎。在苏联的中亚地区,“所到之处所有政府官员都费尽心思,想要让我们看到在新政权的领导下,社会有了巨大的进步。也许他们担心我们觉得在中亚没有什么改变,但是后来,我以一种更闲散的方式了解到,确实发生了很多改变。但即使已经颁布了新法令,成千上万的妇女仍然生活在一夫多妻制中,公共场合仍然穿从头遮到脚的罩衫;高塔上仍然有宣礼师在祷告;集市仍然肮脏不堪;街道仍然满是尘土;天气仍然炎热。”(128页)

对于休斯来说,在苏联可以继续满足他以写作来谋生的基本诉求。在中亚之旅中,他为《消息报》(Izvestia)、《国际文学》以及其他莫斯科媒体写了几篇文章,稿酬很不错,跟美国那些优秀的报章杂志给的差不多。只是稿酬领取过程很耗时间和精力。他用这些稿费走遍苏联,经由日本和中国回国。休斯在莫斯科认识了剧作家谢尔盖·特列季亚科夫(Sergei Tretiakov) 和著名抒情诗人鲍利斯·帕斯捷尔纳克(Boris Leonidovich Pasternak),特列季亚科夫的《怒吼吧,中国!》(Roar China)在纽约由美国戏剧协会推出上演。在我的阅读记忆中,读过台湾学者邱坤良的《人民难道没有错吗?——〈怒吼吧,中国!〉,特列季亚科夫与梅耶荷德》(印刻丛书,台北艺术大学,2013年)这部巨著,其中对于该剧在美国纽约的演出有相当详细和深入的论述(381-388页)。休斯知道特列季亚科夫本人政治敏感,对斯科茨伯勒事件、美国黑人和非洲黑人的问题,以及他所到过的亚洲殖民地问题都高度关注,并热心参与讨论。更重要的是他谈到的帕斯捷尔纳克,当时莫斯科人似乎都认为,帕斯捷尔纳克随时会因政治原因身败名裂,休斯最后一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时,他状况还不错,依然乐观。他说帕斯捷尔纳克好像不愿意或者不会写政治诗。他用优美的诗行写下秋树、花鸟和田野,不幸的是他没有一首写“五年计划”的抒情诗。“但是,帕斯捷尔纳克不仅在苏联知识分子和学生中受追捧,在普通民众中也很受欢迎。”(149页)休斯对于苏联戏剧演出也有不少了解和认识,比如他发现只有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莫斯科艺术剧院及其附属的莫斯科小剧院,在演出著名的传统剧目如《樱桃园》《三姊妹》《底层》和《钦差大臣》的时候,没有受到苏联意识形态影响,而其他剧院对这些戏剧多少都会有些改动,以符合当下的意识形态。这是因为莫斯科艺术剧院有一大批忠实的观众,经典作品地位早已确立,无法撼动,需要提前数月订票。另外他还发现梅耶荷德建构主义布景下呈现出的作品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写实主义布景下呈现出的效果就截然不同。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剧院是奥赫洛普科夫(Okhlopkov)坐镇的克拉斯尼剧院,它的演出风格是所有剧院中最为前卫的(151-152页)。这些经历对于他后来在百老汇组织的活动也很有帮助。

在“幻想与幻灭”这一小节,休斯从正面谈到对苏联的观感。他在莫斯科“见证了不少外国人对苏联人及其所作所为深感幻灭”(158页)。他在莫斯科认识了法国诗人、小说家路易·阿拉贡和的作家夫人埃尔莎·特里奥莱(Elsa Triolet)、中国诗人萧三、日本戏剧导演佐野硕、英国诗人查尔斯·阿什利等人,还有几十个英美游客。他们中大部分都是自由主义者,同情“苏联实验”,但许多人离开的时候就丢掉了同情。但是对于休斯来说,他的中亚之行让他对苏联的成就有更深入的认识。在中亚,新政权在1924 年成立,只过了短短八年,就从几乎全员文盲发展到所有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古老的封建制发展到所有人都能通过工作赚取工资,从戴面纱、一夫多妻、买卖婚姻发展到女人被当人看而不是物品,从种族隔离的公车发展到完全取消任何隔离。所有这一切都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但是同时他承认也许因为是黑人,所以他的看法没有那么幻灭;如果不是黑人,恐怕也会很快幻灭,对这个历史悠久但很少进步的落后国家也说不出什么好话。“说到底,我认为,如何看待一件事,取决于谁在看。”(161页)这是不难理解的,自从他踏上苏联国土之后,在公交车上就会有人对他说“黑人同志请坐”,这与在美国遭受的种族歧视反差太强烈了。

1933年休斯在取道远东回国的途中经过朝鲜、日本、中国上海。他在七月到达上海,去过很多地方,发现上海的中国人非常友好。在逸园他听到东方最好的美国爵士乐队演奏。这个以钢琴家泰迪·威瑞福德(Teddy Weatherford)为首、全是黑人的爵士乐队,名震东南亚地区,在上海也很受欢迎,他说上海人似乎特别喜欢美国黑人的表演(192页)。休斯的上海之行最重要的事情无疑是受到宋庆龄的邀请,去她在法租界的家里赴宴。在席上宋庆龄向他打听陈友仁先生在莫斯科的四个子女陈丕士、陈幼兰、陈依范和陈锡兰的消息。陈友仁先生原来是特里尼达的富商,他把早年积蓄的钱财用于资助创立中华民国。休斯在莫斯科的时候认识他的女儿陈锡兰,是舞蹈家,寓居在莫斯科的大都会酒店。后来,陈丕士去了香港,从事艺术的陈依范移居伦敦,陈幼兰和从事电影摄影的丈夫留在莫斯科。陈家的四个孩子星散四海。后来休斯再见到陈锡兰时,她已结婚,住在好莱坞,担任《安娜与暹罗王》(Anna and the King of Siam)的舞美指导。休斯离开上海前,一群中国记者和作家办了一场午宴送行。在一个晚上的私人聚会上,休斯还遇到了鲁迅,知道他有“思想危险”的嫌疑,但实际上是中国最受尊敬的作家和学者(198-199页)。关于与鲁迅相遇这事,不知道鲁迅自己是否有记载。

最后的第七章“不会终结的世界”主要讲述了他在1937年以记者身份前去报道西班牙内战的经历,比起前面的旅行观光有了不同的性质。巴塞罗那以刚结束的恐怖大轰炸迎接他,到处人心惶惶。在他的沉思中,西班牙内战中的黑人问题马上就浮现出来,因为在佛朗哥的军队和国际纵队中都有黑人参战。“这是一个分裂的西班牙,黑人在两边作战。为了写他们,我来到了西班牙。我想弄清的是,佛朗哥把黑人军队从北非带进西班牙,这件事对人们的种族态度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说有影响的话。”(286页)他在海滩上遇到的一位共和军的黑人士兵回答了他的问题:“我希望共和政府获胜,因为新共和国采取自由主义的殖民政策,我们非洲人有机会受教育。站在佛朗哥一边的是过去的王公和商人,他们长期剥削殖民地人民,不给我们教育,不给我们任何东西。”(289页)在西班牙休斯也面临过生命危险,在战壕里被子弹击中手臂。在那里也遇见了大名鼎鼎的海明威,但是他说不记得谈过什么,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只是开了很多玩笑(331页)。

究竟什么是休斯想谈的“深刻的东西”? 应该说就是在不同国家里人民的命运将会怎么样。“那个十二月的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独自坐在卡洛勒小镇的站台,顺着山谷眺望着山下的西班牙,寻思着边界、国家和战争。我想知道,行走在内战这根血淋淋的钢丝绳上的西班牙人民,命运将会是怎样。过去几年,我一直在战火纷飞的世界各地漂泊,我看到每个地方的人民都在走钢丝绳:在美国亚拉巴马州,是种族的钢丝绳;在苏联,是制度转换的钢丝绳;在日本,是压迫的钢丝绳;在法国,是害怕战争来临的钢丝绳;在中国和西班牙,是战争的钢丝绳;而我自己,在每一个地方,都走在语词的钢丝绳上。我心想,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从钢丝绳上掉下来,但愿上帝保佑,你别掉错了地方。”(364-365页)边界、国家、战争、人民的命运,还有什么能够比这些问题更深刻?这些问题在今天不但仍然存在,而且以更残酷、更不确定的方式展示在世人面前。

游历之后总是要回家,漂泊者很难永远漂泊在路上。休斯在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对这段漂泊与沉思有一个很好的小结:“差不多五年来,我都靠写作为生,我逐渐实现当职业作家的梦想。我的运气至今都还不错,没有写不想写的东西。我的兴趣不断扩大,不只关注哈莱姆和美国黑人,还关注所有黑人,关注全世界的人。我与他们相关,他们与我也相关。我喜欢写作,到处周游,与人交流,见证历史大事,像美国的大萧条,苏联亚洲地区从农奴朝自由人的制度过渡,西班牙内战。我置身其中,同时也与之保持距离。在苏联,我是游客。在美国最萧条、凄惨、道德沦丧的时期,我和一个仆人、一条纯种狗住在卡梅尔的明亮花园小屋。在西班牙的内战中,我是作家,不是战士。但那是我想要的身份,身为作家,记录所见,评论所见,从自己的情感中提炼出个性化的阐释。”(365-366页)旅行、写作、见证,最后他补充说,“在此过程中,我无意地发现音乐帮助了我。每到一地,我都寻找音乐,倾听音乐。”(366页)无论怎么说,休斯的经历已经是一种堪称完美的写作人生,也是对于贝休恩夫人说的“人民需要诗歌”的最好回应。

李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