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那年,刘亮程辞去乡农机站工作,独自赴乌鲁木齐打工。打工间隙,他回望故土,写下《一个人的村庄》,让黄沙梁那个不起眼的小村庄成为无数读者的精神原乡。但他并未停驻——此后十余年,他持续行走于新疆大地,从北疆的沙漠边缘到南疆的库车(古龟兹),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到喀纳斯湖畔,目光所及,皆是家园。这些行走与思索最终凝结为《在新疆》。该书面世后即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散文奖(2014年),被誉为“献给家园的长歌”。2026年8月,由译林出版社独家版权推出的《在新疆》修订版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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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不被旅游叙事覆盖的真实新疆

《在新疆》是作家刘亮程散文代表作,也是其散文经典《一个人的村庄》姊妹篇。全书分为五辑,从库车老城的铁匠铺、馕坑和毛驴车,到喀纳斯的湖怪与萨满传说,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风沙走向,到黄沙梁的童年记忆,作者以数十年行走新疆的生命经验,写下一个不被旅游叙事覆盖的真实新疆——尘土中生长、缓慢中延续、万物各安其命的新疆。

不同于常见的风光游记式书写,《在新疆》中,刘亮程将目光投向那些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手艺传统和古老记忆。在他的笔下,卖馕的妇人“红柳条筐是千年前的模样,她卖剩的馕仿佛放了几个世纪”;十三代打铁的铁匠家族,每一把镰刀上都留有家族的记痕,“那些锤点,落在多少年前的锤点上”;守着微末生意的理发店老板买买提,从新疆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找不到工作,靠一把剃刀度日,他的师傅告诫他“人得有件事情在手上,大事小事都行”;被一则“托包克”游戏牵绊半生的铜匠吐尼亚孜,一块羊髀矢玩了四十年,输掉了五十多只羊。这些日常细节构成了一个真实的新疆,2012年度华语散文奖颁奖词称《在新疆》“有一种不可取代的新疆气息和个人体验”,刘亮程“写的都是作者身边不起眼的人事和景物,但这些人、事、物却蕴含历史感和现实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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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何为新疆、何为中国

在刘亮程眼中,历史活在一枚古币、一声驴鸣、一把坎土曼、一条老巷之中。他写库车的毛驴,从公元三世纪就作为运输工具奔走在古丝绸道上,“在库车数千年历史中,曾有好几种动物与驴争宠。马、牛、骆驼,都曾被人重用,而最终毛驴站稳了脚跟”。他写龟兹的佛窟里,那些被坎土曼砍挖过的壁画,千年后依然鲜艳,他写萨满的灵、喀纳斯的湖怪、墩麻扎的禁地,那些传说与信仰如何在这片土地上叠加又沉寂。

正如刘亮程所说,“站在新疆看中国,眼中不仅有长江黄河,还有塔里木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不仅有黄山庐山,还有天山、昆仑山、阿尔泰山;不仅有唐宋诗词,还有《江格尔》《玛纳斯》、木卡姆诗歌和《突厥语大辞典》”,“站在中国的西北角上面朝东方去看一看自己的祖国,看一看自己的文化,这时候中国信心也就大了”。这种从具体生命经验出发、由微观日常抵达文明深处的书写,使《在新疆》超越了地域文学的意义,成为理解中国多元文明结构的一部重要文本。

“用一本书完成了自己”

《在新疆》的写作横跨十余年。刘亮程坦言,写完《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他的散文写作其实已经完成了,“我用一本书就完成了自己”。此后他转向长篇小说创作,写了《虚土》和《凿空》。但写作间隙,他仍然在走——从北疆的沙漠边缘到南疆的龟兹老城,从东疆的奇台木垒到西边的伊犁河谷。“《在新疆》是在这个漫长的时间里写成的。东一篇西一篇,不像《一个人的村庄》那样集中。”他形容自己“已经从村里出来了,开始在新疆行走,仍然是游手好闲地走,没正经事,全是闲散文字”。然而正是这种看似漫无目的的行走,让他意外地发现:“我跟新疆这个地方相遇了。”鲁迅文学奖颁奖词如此写道:“在(刘亮程)独特的个人体验中,身边的人、物和事,都获得了饱满盛大的生命,清澈朴素的语言,看似不动声色,却深含珍惜和敬重”。从“一个人的村庄”到“一片大地的家乡”,刘亮程用三十年的写作,完成了一次地理上和精神上的双重跋涉。

从2018年出版《捎话》开始,刘亮程将其作品版权陆续交付译林社,截至目前,译林社已拥有刘亮程全部作品的独家版权,出版刘亮程全部重要作品,包括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大地上的家乡》,长篇小说《虚土》《凿空》《捎话》《本巴》《长命》,以及访谈随笔集《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在新疆》修订版的出版,使刘亮程散文三部曲终成完璧。如果说《一个人的村庄》是一个少年向内挖掘,完成了对自己的书写,《大地上的家乡》是出走半生后的安顿,那么在“出走”与“归来”之间的,正是《在新疆》——它以行走的姿态,将新疆的记忆一一保存。三部曲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刘亮程关于新疆最完整、最成熟的文学表达。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