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州云律师执业10年,处理大量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田某涉毒案中,他担任辩护人。虽田某有前科、证据扎实,但陈律师多管齐下,从多方面为其争取轻刑。最终,田某获轻判,此案例也为刑辩实务带来宝贵经验。陈州云是一位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他毕业于法律专业,至今已执业10年,现就职于贵州碧源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处理大量刑事案件,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总能凭借成熟的办案方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田某的案件就是陈州云律师众多典型案例中的一个。田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经人联络后同意出售毒品。他通过线上收取毒资、告知毒品藏匿位置的方式,完成了毒品交付,然而涉案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这些毒品属于国家管制的类型。田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但棘手的是,田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留有刑事犯罪前科。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依法指派陈州云律师担任田某的一审辩护人。
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常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就像在生活中,无论偷拿别人多小的东西,都属于偷窃行为一样,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非常严格的。而且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再涉刑事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从严把握,这就好比一个学生之前有过违反校规的记录,再次犯错时,老师的处理会更加严格。
面对这个案子,陈州云律师深知辩护的难度。田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定性无争议,且有前科会被酌情从重处罚,证据又十分扎实,辩护只能聚焦在量刑从轻上。陈州云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确立了认罪认罚、固定坦白、轻刑量刑的辩护策略。
首先,他协助田某稳定供述,确保其归案后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构成法定坦白情节;同时引导田某自愿认罪认罚,在他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明确接受指控与量刑建议,最大化激活从宽处罚规则。就好比在一场比赛中,先承认自己的失误,并且积极配合制定改进方案,这样可能会得到相对较轻的惩罚。
其次,庭审中陈州云律师明确提出,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轻、从宽处罚。并且本案毒品数量较少、未进一步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请求法院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
最后,他客观平衡前科从重情节,向法庭说明田某前科为其他类型犯罪,与本次毒品犯罪无直接关联,且已执行完毕多年,主观恶性与再犯危险性较低,请求法院在从重与从宽之间作出均衡裁量,采纳公诉机关合理量刑建议。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作案所用通讯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裁判理由充分考量了各种情节,田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具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综合全案情节,决定对田某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同时也认可了陈州云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毒品犯罪认罪认罚价值突出,即便存在犯罪前科,坦白加上认罪认罚仍能显著降低量刑幅度。而且前科并不意味着必然重判,法院会结合毒品数量、交易方式、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综合裁量。对于微量毒品案件,结合从宽情节,很容易获得轻缓结果。
对于陈州云律师来说,这个案例也为他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于贩卖毒品且有前科的案件,辩护核心在于快速认罪、稳定坦白、全力推动认罚,在无法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以法定从宽情节抵消酌定从重情节,实现量刑最小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