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聚焦群众关切热点
解锁高频事项知识
解答市民办事疑问
您想要的答案 就在这里
VOL.105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家好,我是“崃小助”,
解答您办事过程中的任何疑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合伙企业变更提交材料规范有变化么?
新版规范新增了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变更,因继承取得合伙人资格入伙的情形。
新合伙人入伙时,证明文件有什么变化吗?
根据新版规范,不再需要提交新入伙合伙人的住所证明;需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入伙协议;填写《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表》。
合伙人住所变更的,提交的材料有变化吗?
有简化。不再需要提交“合伙人住所变更证明”,只需提交载明合伙人住所信息的《表4(附)——合伙人信息》。
来源 | 综合采编
编辑 | 杨慧贤
校稿 | 赵文涛
审核 | 刘 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