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后

贺州公安交管迅速响应

以严格执法守护辖区道路安宁与群众生活质量

近日,钟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对一名实施“飙车炸街”噪音扰民的驾驶人

开出全县首例新法罚单

8月20日23时许,钟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间酒醉驾及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时发出巨大轰鸣声,涉嫌“飙车炸街”扰民,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驾驶人非但没有配合执法,反而猛然加速向前,企图逃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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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力迅速依托科技手段展开精准追缉。经过连夜排查布控,8月21日11时许,民警成功将该嫌疑驾驶人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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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驾驶人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且驾驶的小型轿车非法改装排气管,行驶噪音远超标准。多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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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依法对该驾驶人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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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噪声污染”的认定不再单一依赖分贝数值,而更加注重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只要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轰鸣声对他人休息造成了干扰,即可认定为噪声污染,这也为此次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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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不仅噪音扰民,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任何企图通过逃避、抗拒手段掩盖违法事实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共同守护辖区道路的平安与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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