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云南某食品有限公司
法务部的负责人莫先生
到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报案
称自2026年4月起
有人在某电商平台
注册十余家店铺
冒用该公司注册商标
销售“鲜香王油脂粉精”产品
涉案销售金额数十万元
其商标专用权遭到严重侵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警后
荣县公安环食药侦民警
迅速启动侦查工作
经过细致摸排、深度研判
成功锁定张某某(男,40岁)
杨某某(男,39岁)
二人涉嫌生产、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7月31日
办案民警果断出击
在荣县旭阳镇
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捣毁生产窝点1个
仓储窝点2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
张某某从外地购进生产原材料
及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外包装材料
在荣县旭阳镇某小区内
设立地下加工窝点
私自分装、制作假冒调味品
并将成品交由杨某某等人
通过电商平台
对外大肆销售牟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还在张某某家中现场查获
塑封机、分装机等制假工具
同时扣押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
成品调味料200余袋
配套包装袋3500余个
假冒某品牌味精200余袋
印有该品牌味精商标的
包装袋2000余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杨某某处查获涉案企业的品牌
调味料300余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外
还查明杨某某通过电商平台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非法提现获利76000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假冒调味料流入市场
不仅侵害企业合法知识产权
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荣县公安始终紧盯食品药品
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
切实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与群众饮食安全
广大商户
要诚信守法经营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消费者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荣县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