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云南某食品有限公司

法务部的负责人莫先生

到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报案

称自2026年4月起

有人在某电商平台

注册十余家店铺

冒用该公司注册商标

销售“鲜香王油脂粉精”产品

涉案销售金额数十万元

其商标专用权遭到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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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荣县公安环食药侦民警

迅速启动侦查工作

经过细致摸排、深度研判

成功锁定张某某(男,40岁)

杨某某(男,39岁)

二人涉嫌生产、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7月31日

办案民警果断出击

在荣县旭阳镇

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捣毁生产窝点1个

仓储窝点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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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张某某从外地购进生产原材料

及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外包装材料

在荣县旭阳镇某小区

设立地下加工窝点

私自分装、制作假冒调味品

并将成品交由杨某某等人

通过电商平台

对外大肆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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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还在张某某家中现场查获

塑封机、分装机等制假工具

同时扣押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

成品调味料200余袋

配套包装袋3500余个

假冒某品牌味精200余袋

印有该品牌味精商标的

包装袋2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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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某某处查获涉案企业的品牌

调味料300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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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还查明杨某某通过电商平台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非法提现获利76000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假冒调味料流入市场

不仅侵害企业合法知识产权

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荣县公安始终紧盯食品药品

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

切实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与群众饮食安全

广大商户

要诚信守法经营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消费者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荣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