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有网友拍下视频:快上午9点了,窗口空无一人,办事群众站在大厅里干等。视频上网,引发关注。

当地很快回应:当天8点26分工作人员已到岗,A岗去开会,8点59分B岗来接替,网友拍摄时B岗正在给其他人发表格。解释得通,算是误会一场。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但第二天,有网友爆料——办事大厅开始禁止群众带手机进入,所有人的手机必须统一寄存到门口柜子里。记者致电求证,工作人员直言:“带手机进去都是断章取义的瞎拍嘛。”

短短两天,从“窗口缺岗”到“禁止带手机”,一场服务疏漏硬生生升级成了公共事件。而这件事暴露的问题,远比一个窗口没人值班要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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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大厅,哪来的权力禁止群众带手机?

值得追问的是:办事大厅凭什么不让群众带手机?

答案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政务服务大厅是公共服务场所,并非涉密单位,现行法律法规从未禁止群众随身携带手机进入此类场所。相反,《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在不扰乱秩序、不侵犯隐私的前提下,用手机记录办事过程、留存凭证,是法律赋予群众的正当权利。

有人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保护隐私,禁止拍摄他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但办事大厅办的是公开业务,拍个排队、拍个空窗口,是行使监督权,不是侵犯隐私权。把手机一概拒之门外,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二、禁手机,是把“便民”二字也拦在了门外

今天,政务服务早已高度依赖数字化——扫码取号、接收验证码、查阅电子材料、留存办事凭证,哪一样离得开手机?在移动支付、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的当下,手机已是办事必需的“通行证”。一刀切地禁止带入,不仅妨碍监督,更直接影响办事效率,甚至让群众“办不成事”。

把手机拦在门外,等于把“便民”也拦在了门外。说到底,禁手机不只是堵住了监督的镜头,更给群众办事制造了实实在在的障碍。

三、表面怕“瞎拍”,根子是怕监督

工作人员那句“带手机进去都是断章取义的瞎拍”,才是问题的核心。

什么叫“瞎拍”?群众在公共场所对政务行为进行记录,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并无不妥。如果工作人员真的耐心负责、流程规范,群众拍上网的视频只会是点赞。恰恰是那些心里没底、经不起审视的单位,才会对镜头如临大敌。

把拍摄视频当成“断章取义”,根子上就是惧怕群众监督、拒绝外部检视。这种不容评议的心态,也许比缺岗的问题更致命。

更值得警惕的是其中的“防民”心态。一句“瞎拍”就把所有上门群众定义为“捣乱分子”,把公共服务场所变成需要上交手机的管制区域。这背后是典型的官本位思维——在他们眼里,群众不是服务对象,是管理对象;办事大厅不是解决问题的窗口,而是需要“把守”的衙门。

四、近年来的大趋势明明是鼓励监督

讽刺的是,近年来各地政务服务越来越公开、透明、便民——减跑动、减环节、减时限,甚至鼓励群众“好差评”、即时监督。许多地方依托“好差评”体系,让群众从“办事人”变身“考官”,线上线下渠道全线贯通,群众“随手就能评”。洛阳市纪委监委还将126个综合窗口纳入“码上监督”范围,群众通过手机扫码就能“一键直达”反映问题。

涉事单位反其道而行之。在其他地方想方设法让群众监督更便捷的时候,它在想方设法让群众没法监督。这种反向操作,和为民服务的初衷南辕北辙。

五、权力傲慢如何破局?

当地事后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综治中心副主任承认确实存在要求群众寄存手机的情况,表示“工作方式不当,深表歉意”,并对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致歉和整改是积极的一步,但靠一次舆情倒逼的整改远远不够。

破解此类乱象,至少需要从三个层面入手:

推行阳光值守机制。 主动公示窗口到岗时刻表、监督举报码,把群众随手拍纳入作风督查线索清单,曝光一起、核查一起、整改一起。

筑牢制度补位防线。 严格落实AB岗兜底制、交接班缓冲制,明确高峰时段延时服务、缺岗即时补位要求。

建立舆情快响闭环。 涉事问题第一时间公开回应,24小时内拿出整改清单。用实打实的整改成效消解公众质疑,而不是用一道禁令堵住所有人的嘴。

说到底,群众监督本身就是一种纠偏机制,能第一时间暴露管理盲区。对手机如临大敌、对群众视若对头,折射的是权力惯性下的傲慢。政务服务终究要回归初心——把群众的事当回事,把服务做到实处。

拆掉心里的“防民之墙”,才能真正消除对手机的恐惧。否则,今天防住了手机,明天又该防什么?

办事大厅里的手机摄像头,拍不出多少东西,却能照见一个地方对群众的真实态度。收走群众的手机,收不走群众的监督。挡住手机镜头,挡不住公信力的流失。

真正的底气,从来不是隔绝镜头,而是提供经得起镜头检验的服务质量。窗口有人、办事高效、态度诚恳——做到了这些,群众自然没有拍摄吐槽的必要。遮遮掩掩,不如坦坦荡荡;拦住手机,不如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