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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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一死三伤身亡少年被判主责# 【#少年车祸身亡被判主责驾乘关系成谜# 】今年4月,广东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的一条村路上,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1名少年死亡,3名少年受伤。交警调查后,判定事故主责在电动车,而3名少年均称死亡少年小黄是电动车驾驶人。带着质疑,小黄父亲黄振华多次提出申请,希望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电动车二人驾乘关系。#少年车祸身亡被判主责家属质疑监控# 今年5月到6月,五华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曾找过3家司法鉴定机构。第一家鉴定机构称“现有鉴定材料不足,监控视频分辨率不足、清晰度差,无法判定车上人员驾乘关系”无法出具鉴定意见;第二家鉴定机构称“鉴定材料对事故现场及人员损伤的细目照片较少,视频图像中可供分析的图像模糊不清”不予受理;第三家鉴定机构称“提供的案件资料,鉴定条件不足”不受理此次鉴定。“我们多次向交警提出申请,希望通过规范程序对钟某某家那段视频,进行清晰化处理,然后进行鉴定。可警方每次提供给鉴定机构的钟某某家视频,都没有进行清晰化处理。”黄振华说。今年6月,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接受五华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委托,前往五华县进行鉴定。7月3日,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鉴定报告,结果是小黄为驾驶人。7月17日,当地交警出具了小黄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对于这个结果,我们没有办法认同。”黄振华说,小黄小温一路上交替驾驶电动车,但交警提供的鉴定检材中,3段拍摄到二人的监控,都是小黄驾驶时的画面,“不提供小温驾驶电动车的画面,我们觉得会误导鉴定机构。”此外,黄家人认为,鉴定报告中最大的问题是小温的伤情。鉴定过程中,黄家人曾要求拍照记录小温的全部伤情,并对伤情形成进行全面分析。但最终的报告,却只对小温左腿膝盖附近伤情进行了分析,认为该伤与摩托车左护板损坏处,发生碰撞时的位置空间关系吻合。“摩托车左护板是后期邮寄到北京再鉴定的,损坏的缺口是拆卸造成的。而且电动车前护板在事故中完全被撞碎,驾驶人腿放在踏板上,撞碎的护板很容易让膝盖周边受伤。”黄振华分析说。而黄家人认为最重要的小温右额部外伤、右锁骨骨折,鉴定报告中只用了“符合摔跌形成”来说明。黄振华不理解,“这些如此重要的伤情,为什么只是一笔带过?尤其右锁骨骨折的方式是向背侧成角,正面撞击造成的可能性最大。”对于向背侧成角的骨折伤情,津云记者也咨询了专业骨科医生,“向背侧成角的锁骨骨折,多见于前方遭受直接撞击。摔跌虽然也可能形成类似骨折,但一般是人体向前扑倒,右肩前侧直接撞击地面,伤者肩部、颈部、面部也会伴随擦伤。”小黄的哥哥黄浩明说,他们曾多次提出再鉴定申请,但7月13日,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出了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决定,原因是交警方面认为检验、鉴定程序不具有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情形。8月27日,津云记者联系了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称不方便接受采访。鉴定机构属于第三方,鉴定均根据鉴定材料进行。如有疑问,当事人可以向委托人,也就是五华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提交书面质疑,再由委托人转至该鉴定所,鉴定所会出具书面答复。(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部分照片由家属提供,应受访者隐私保护要求,黄振华、黄浩明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