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纵深推进正确政绩观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地方党政干部急功近利、违规打造政绩工程、违法履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守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红线。
游某建、付某祥、李某三名市管公职干部,漠视党纪国法,背离为民施政初心,片面追逐重大工业项目招商政绩,堆砌显性工作业绩,主观扭曲政绩观,主导、统筹、落地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系列违法行政工作,先后实施违规行政审批、纵容系统性违法行政、漠视司法法定程序、干预基层执法办案、工作作风漂浮失范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目前,毕节市某府多份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已依法固定全部违法履职事实,三人履职过错确凿、权责链条完整清晰,顶风违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破坏毕节市、织金县基层政治生态。本人携全套书证材料、生效法律文书、官方履职台账实名举报,恳请毕节市纪委监委依规立案审查、从严追责问责。
涉案人员岗位职责及履职溯源
游某建:任职织金县委书记期间,全面统筹县域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土地征收征用、综合行政执法全域工作,兼任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征地合规性、县域依法行政、基层干部作风监管承担全面首要领导责任;现任毕节市某府驻贵阳办事处主任,隶属毕节市直机关公职人员,全程纳入毕节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范围,历史履职过错适用公职人员终身追责规定。
付某祥:担任项目专班常务负责人,全权牵头项目用地报批、施工现场推进、行政审批复核、跨部门统筹协调工作,依法享有征拆审批、动工许可核发、行政违法风险管控终审权限,对征地程序违法、某府行政乱作为承担统筹决策主要责任,属于市管监察对象。付某祥目前已经任织金县委副书记。
李某:系项目征地一线分管负责人,承接县级征拆专项指令,主管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全域征地实施、施工现场督导、群众矛盾调处、行政文书送达核验全链条工作,长期驻场督办征地施工,对现场粗暴履职、行政程序缺位问题承担直接实施责任,属于市管监察对象。2026年7月15日,推荐李某任毕节市工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违纪违法事实
(一)政绩观极端扭曲,好大喜功打造政绩工程,漠视生态、土地国法,落实上级专项整治部署敷衍缺位
三人拒不落实党中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片面追求百亿级化工项目招商政绩,突破生态保护、土地管理法治底线倒逼项目落地,政治履职失范、政绩导向错位。
一是违反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性法规。涉案征地地块坐落于长江一级支流乌江干流岸线2公里法定管控范围内,依法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三人明知选址违规,时任织金县委书记游某建强行拍板立项、下发推进指令,付某祥、李某知悉违法仍逐层承接、强制执行,属于典型重显性政绩、轻政治规矩、漠视法治底线履职行为。
二是纵容系统性土地审批违法。授意、协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拆分9批次碎片化上报用地材料,规避国家建设用地分级审批权限;放任项目批少多占,项目实际征地面积大幅超出省级某府合法批复范围,默许常态化土地行政违法行为,依托违规化工项目包装工作实绩、美化履职履历,违反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刚性底线。
前述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第一百一十二条,违规推进劳民伤财类政绩工程,背离公职人员为民履职初心,违反干部日常监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
(二)集体滥用行政领导职权,授意纵容违法征地,生效复议文书锁定违法事实,顶风知法犯法
2025年7月30日,涉案土地存在权属补偿争议、行政复议案件正在审理期间、征收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未取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的法定前提下,游某建默许放行、付某祥统筹审批、李某现场驻场督办,组织属地行政部门实施强制土地清表行动,引发系列违法行政行为。毕节市某府出具《毕府行复〔2025〕196号》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确认织金县本次强制用地行政行为整体违法。
采取断供胁迫方式逼迁,执法手段粗暴,触碰法律红线
为加快地块清场进度、保障项目强行施工,织金经济开发区征拆专班、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某府,对三户被征收村民长期实施停水、停电、切断通信网络强制措施,全面切断群众居家基础生活保障,以胁迫施压方式逼迫被征收村民妥协,接受不合理征收补偿条件,行政执法方式粗暴、履职性质恶劣。
2026年1月4日,毕节市某府出具《毕政复〔2025〕2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书面确认断水、断电、断网逼迁全套行政措施违法。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第一百三十三条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工作纪律;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七条从重处分适用情形,违纪违法情节较重、社会影响恶劣。
无合法手续暴力拆毁住宅,涉嫌滥用职权刑事违法
2025年10月11日,在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取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未核发房屋拆除行政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织金县多部门联合统筹施工单位,动用大型工程机械,强制拆除三户被征收村民自有住宅及全部地上附属构筑物,屋内生活用品、生产农具、居家家具、私有财物尽数损毁,造成被征收村民巨额直接财产损失。
2026年2月28日,毕节市某府出具三份独立生效行政复议文书,逐一固定拆房违法事实:
《毕政复〔2025〕326号》:确认拆除某户房屋行政行为违法;《毕政复〔2025〕324号》:确认拆除某户房屋行政行为违法;《毕政复〔2025〕325号》:确认拆除某户房屋行政行为违法。
征收补偿决定实体违法,被复议机关依法撤销
毕节市某府在《毕政复〔2025〕330号》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查明:某被征收村民案涉房屋,划入织金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征收红线范围。织金县某府于2025年11月15日作出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文书仅列明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类安置方式核算标准,遗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法定第三种安置途径——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文书仅笼统告知被征收村民自行向茶店乡某府申办手续,未列明房屋造价、附属设施、装修装潢、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等配套补偿标准,变相剥夺群众安置选择权,存在重大实体违法问题。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依法撤销涉案补偿决定。
上述全部违法行政后果,系三名干部逐级决策、审核督办、现场落实直接造成,分项厘清履职责任如下:
一是游某建:党委主体责任悬空,纵容系统性违法行政。作为时任县委主要负责人,事前明知涉案土地权属存疑、行政复议尚未审结、项目动工手续不全,未履行党委一把手监管纠偏职责叫停违规施工,默许班子成员突破法律程序推进征地拆迁,向下传导加压倒逼基层违法履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政绩观错位问题突出。
二是付某祥:行政审批把关虚化,统筹主导滥用职权。分管项目合法合规审核工作,长期从事征地行政工作,熟知土地征收全链条法律法规,明知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应当维持行政现状、未达成征收协议严禁强制动工,仍刻意规避法定流程,审批放行违规动工方案;擅自审批拨付征地专项经费,意图固化违法履职事实,漠视司法权威,属于典型行政乱作为、滥用分管领导职权违纪行为。
三是李某:一线监管失职失责,助推违法落地执行。深耕基层征地专项工作,精通征拆法定流程,刻意向上隐瞒土地权属争议、群众维权实情,报送虚假履职台账、隐瞒一线矛盾;施工现场明知行政行为违法拒不制止、不上报,机械落实上级违法指令,履职敷衍懈怠,助长基层任性用权歪风。三人分层推进违法征地工作,整体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履职准则,构成履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
(三)漠视群众工作纪律,授意炮制瑕疵行政文书,滋生官僚主义作风,侵害群众救济权益
为加快项目推进、消解群众维权阻力,三人授意、纵容茶店乡某府违规制发征地配套行政文书,违反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漠视群众纪律,具体包含三项问题:
第一,授意出具前后矛盾测绘文书,随意篡改征地补偿核算基数,拒不履行法定告知、异议复核程序;恶意压缩群众复核办理时限,在制式文书内增设违法弃权格式条款,变相抬高群众维权门槛、剥夺程序性救济权利;
第二,纵容属地实施断水断电断网逼迁行为,该行政举措已被《毕政复〔2025〕223号》生效文书确认违法,三人疏于监管、默许纵容,违反新时代群众工作纪律;
第三,授意下发期限极短的行政催告文书,不合理压缩法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时限,违规行使行政发文职权,滋生官僚主义、任性用权不良作风,属于群众身边突出作风违纪问题。
前述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合法实体权益与程序性救济权益。
(四)知错瞒错、拒不整改,隐匿违法线索,对抗专项整治工作
市级多份生效行政复议文书全面锁定行政违法事实后,三人拒不落实某府依法行政纠错整改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隐匿征地违法履职线索,编造、报送虚假工作台账掩盖履职过错;全省同步开展纠治错位政绩观、整治群众身边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期间,顶风漠视执纪工作要求,拒不主动报备履职问题、不开展自查自纠,消极对抗上级专项工作部署,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公信力、干部队伍形象,政治负面影响恶劣。该行为违反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查实履职过错后瞒报漏报、拒不整改,违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
综上,截至本次举报之日,被征收村民已先后向中央巡视组提交专项举报材料、向毕节市纪委监委提交实名检举材料,依规配合完成全部询问笔录,合规穷尽前期信访、检举渠道。但织金县、茶店乡两级涉事单位,假借多轮协商名义制造行政程序空转,长期推诿扯皮、选择性履职,只开展程序性约谈、不落实实体化解,属于政绩观错位、漠视群众诉求、基层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原创图文,可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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