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打假网红被逮捕,利用打假进行敲诈勒索,团伙人数达13人之多,“打假”两个字,本来代表的是消费者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可一旦有人把它变成威胁商家的工具,性质就完全变了,近日,山西太原警方通报,打掉一个以网红“山西铁头”王某钢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共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
曾经靠曝光药店染色药材等问题走红、拥有21万粉丝的“打假博主”,如今却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曾经站在镜头前喊着“打假”的人,最终自己成了警方打击的对象,这种反差确实令人唏嘘,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并不是简单的个人失控,而是一套明显带有组织化特征的操作模式。
有人负责寻找商户经营漏洞,有人拍摄剪辑,有人通过账号矩阵制造舆论压力,还有人负责出面谈判,最后拿“删除视频、不再曝光”作为筹码,逼迫商家支付所谓的和解费,这样一来,所谓的“监督”就被异化成了一条完整的流量变现链,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
真正的消费者维权,应该是发现问题、固定证据,然后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哪怕商家真的存在违法违规,也不能因此获得一张“可以敲诈”的通行证,尤其是“不给钱就曝光”这种模式,表面上看是在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实际上却可能已经跨过法律红线。
判断一个人究竟是在维权还是敲诈,关键并不在于他是不是挂着“打假博主”的名头,而在于有没有真实纠纷、采取了什么手段,以及最终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所以,不能因为商家确实存在问题,就认为打假人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合理,同样,也不能因为某个博主曾经曝光过真实问题,就默认他之后做的所有事情都代表正义。
这件事对于短视频行业同样是一记警钟,如今流量越来越值钱,“曝光”本身就可能成为一种巨大的压力,当一个拥有几十万粉丝的账号站出来指责一家普通小商户时,双方的信息和舆论力量根本不对等,商家担心生意受影响,可能宁愿花钱解决,也不愿意陷入漫长的争议,而一旦这种“拿曝光换钱”的模式被复制,打假的初心就很容易被流量和利益吞掉,因此,这次案件真正值得讨论的,并不是以后还能不能打假,而是应该怎样让真正的监督继续存在,同时把借监督之名牟利的人挡在门外。
可以曝光问题,但不能制造问题,可以依法索赔,但不能以曝光相威胁,可以追求流量,但不能拿流量当成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正义需要证据,更需要边界,当“打假”两个字成为谋利工具时,维护市场秩序的人,最终也可能成为破坏市场秩序的人。而这,恐怕才是这起案件留给所有流量博主最值得警惕的一课,对此你们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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