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室内空气消毒,已不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辅助措施,而是院感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从法规修订、标准升级到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正在形成更加系统的医疗机构空气环境管理框架,推动空气消毒从“管理要求”进一步走向“标准化、常态化”。
《消毒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消毒管理制度。2025年7月30日发布、2026年2月1日起实施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WS/T 368-2025),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空气净化与消毒管理体系,新增“通风”“机械通风”“空气消毒机”等术语,并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生成化学因子的空气消毒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空气洁净技术作出更加细化的要求。同时,该标准与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T 648《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等标准形成衔接。
与此同时,《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加强新冠、流感、肺炎、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随着医院感染防控从阶段性应对走向常态化管理,空气环境正在成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和院感防控的重要基础设施。
医院是病原体、易感人群和医护人员高度集中的特殊场所,空气传播也是呼吸道病原体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不同科室需要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空气管理措施。手术部、ICU、新生儿病房、负压隔离病区等重点区域,对空气净化和消毒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值得关注的是,WS/T 368-2025明确提出循环风空气消毒机适用于有人状态下使用。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需要的不只是“消毒一次”,而是能够在诊疗活动持续进行的情况下,实现动态、连续的空气管理。
这也使“人机共存”成为医疗机构空气消毒的重要技术需求。
与传统依赖紫外线或单纯过滤的方式相比,低温等离子空气消毒技术具有主动灭活的特点。设备通过电场产生高能电子、离子及活性粒子,对空气中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产生作用,实现从“被动拦截”向“主动灭活”的转变。在部分公开研究中,等离子空气消毒设备对常见细菌及呼吸道病毒表现出较好的灭活效果;部分医院应用研究也显示,其能够降低病房空气中的微生物水平。
等离子技术的另一优势在于可持续运行和应用场景适应性。对于医院而言,空气消毒设备如果需要频繁停机、清场或等待消毒因子衰减,将直接影响诊疗效率。相较之下,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有人状态空气消毒设备,可以在人员正常活动过程中持续工作,更适合病房、门诊、诊室等需要连续运行的场景。
不过,技术优势不能脱离标准和检测数据单独讨论。医疗机构选择空气消毒设备时,除了关注杀菌率,还应重点考察循环风量、适用体积、消毒效果、安全性、臭氧等副产物控制、运行噪声以及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例如,WS/T 368-2025规定,依靠循环风量实现消毒的空气消毒机,其初始循环风量应达到适用体积的一定要求;WS/T 648则对空气消毒机的卫生安全和性能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区别是:不同空气消毒技术的使用条件并不相同。对于产生臭氧等化学因子的消毒方式,通常需要在无人条件下运行,并在消毒结束后等待消毒因子降低至安全水平;而适用于有人状态运行的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则更符合医疗机构连续诊疗环境下的动态防控需求。
因此,从医院实际应用来看,空气消毒正在从“定时处理”转向“持续管理”,从单纯追求瞬时消毒效果转向关注长期运行、安全性和真实临床场景下的综合效果
如何让医护人员和患者在正常诊疗过程中,持续拥有更加安全的呼吸环境。
从政策到技术,一个清晰的趋势已经形成:医疗机构空气管理正在从传统的“空气质量管理”,逐渐升级为“空气健康与感染风险管理”。未来,医院空气安全不会只依赖某一种技术,而将更多形成通风、过滤、净化、消毒、监测等多技术协同的综合体系。
权威信息来源:
- 《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医疗机构环境、物品须符合国家规范。
- 《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空气消毒纳入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体系。
- WS/T 368-2025《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2026年2月1日实施):循环风空气消毒机适于有人状态下使用;整机初始循环风量须大于适用体积8倍以上;负压隔离病区术后须持续运行1小时方可关闭净化系统。
- 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第6.4.2条: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开机1、2、3小时除菌率分别为85.76%、94.70%、59.40%,显著高于同期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的64.52%、75.03%、39.08%(P<0.05)——《中国消毒学杂志》。
- 上海瑞金医院建成国际首个纯粹依靠等离子空气消毒的“万级清洁病区”,显著降低感染发生率及死亡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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