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对方却不干了。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打电话催、上门要、找人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的不符合约定,你有权要求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那具体能要求什么、怎么操作、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先说对方不履行,能要求他做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要求对方做这几件事:继续履行,就是让他把该干的事干完,货没发的把货发了,钱没付的把钱付了,这是首选,也是最直接的方式。但继续履行不是万能的,如果合同已经没法实际履行了,比如货已经卖了、服务已经不可能提供了,法院就不会支持继续履行。如果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没有约定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如果继续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你不想再跟对方合作了,可以直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你付出去的钱和本该赚到的利润。

哪些情形下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情况你可以解除合同。一种是对方直接告诉你他不干了,比如明确说“这批货我不发了”。另一种是对方虽然没明说不干,但一直拖着,你催了他,他还是在合理期限内不干。还有一种情况,对方虽然干了,但干出来的结果跟你当初签合同想要的根本对不上,比如你定了一批中秋节的月饼礼盒,他拖到中秋节后才送到,那这个合同对你来说就没意义了。这三种情况,你都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是简单算了,而是正式通知对方合同作废,然后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解除通知最好用书面形式发,留好送达记录。

维权该按什么顺序走?

不要只打电话,先发正式的催告函,列明对方违约的事实,要求他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同时表明如果不履行你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催告有两个作用,给对方面子、给自己留证据。对方收到催告后仍然不履行,你再考虑下一步。

看合同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仲裁的去仲裁委,没有约定的去法院起诉。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等先冻结起来,防止他转移资产。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要注意,如果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可能面临困难。所以签合同前对合作方的资信状况做基本了解,比事后追钱要省事得多。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同样是三年,从你知道对方违约、也知道是谁违约的那天开始算。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从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如果没约定期限,从你第一次向对方主张权利时开始算。定期催告、保留催告记录,能让诉讼时效中断,从催告那天重新开始算三年。

签合同别怕麻烦,条款看清楚再签,履行过程中该留的书面记录别省,发现问题早点处理,拖久了反而被动。这三件事做到位了,对方违约的时候你手里有证据、心里有底,维权就不会太被动。

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具体问题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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