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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浙江新昌县“如是书院”被依法关停,可谓大快人心,更可以说其多种行为已触碰了法律红线。但由此引发的某些问题,青锋认为,必须要给出明确的界定,否则,“如是书院”相关的违法行为很可能还会继续发生,以及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问题。
青锋注意到,中国新闻周刊近期的相关报道就上述问题提出了不少问题,以期引发大众的评论,并由评论最终引出定论。
“如是书院”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殴打、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3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中,其涉及的一个案件,也即一个21岁的女生,因交了一个父母不认可的男朋友,便被被父母送入了戒网瘾机构,也即“如是书院”。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应是这类机构的受众。父母为什么能送他们进入戒网瘾机构?机构又为什么敢接收?此类机构为何能够频频逃脱法律责任,屡现不止”?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国外很容易解决,即便是在国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也容易解决,也就是年满18岁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具备独立自主的能力,其各种行为已被法律保护。作为父母,依法就不能再做过多干涉。遗憾地是,中国的父母仍然认为,自己应当对年满18岁的子女负责,甚至干涉他们的行为理所应当。
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一向号称能戒除网瘾的机构,便根据家长的需求,对年满18岁的孩子任意处置。如“如是书院”就采用殴打、侮辱等等手段迫使被父母送到其处戒除网瘾的孩子就范。
而因为类似“如是书院”这样的机构采取封闭管理的形式,即便是被送去解除网友的孩子被非法折磨,作为家长也很难有相应证据进行责任追究。
而由此,也导致某些主管部门可以以没有确凿证据证实被虐待孩子及其家长的投诉而不予依法依规立案,进而让此类案件大多都不了了之。
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力度,让家长乃至全社会必须厘清相关法律责任。比如,让家长及社会机构认识到,监护权首先包含劝说、训诫等语言上的教育,以及轻度的惩戒,比如罚站、面壁思过等在合理范围内的体罚,但绝对不包括剥夺孩子的人身自由,如果体罚造成孩子轻伤、重伤,则超越了合理界限,必将被依法惩处。
诸如当下被人们关注的浙江新昌县“如是书院”的问题,不仅仅是“如是书院”相关负责人曾因传销而被刑事处罚,更重要的是,其对家长送过去的孩子变相管理和处罚,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范畴,因而,其被叫停乃至其负责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则理所应当,不应被人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