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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8月10日凌晨3时许

集美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

海翔大道主路最左侧快车道内

一辆小车违法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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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现场车流大、大型车辆往来频繁

涉事车辆未开启双闪警示灯

也未摆放警示标志

直接停在快车道

极易引发追尾事故

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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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靠近后发现

车内两名人员正在熟睡

敲门将二人唤醒

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民警立即开展现场核查

面对询问

驾驶人陈某神色躲闪

百般推诿

拒不承认自己驾车

企图规避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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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深挖细查、多方取证

确认陈某就是该车实际驾驶人

经查,陈某来厦探亲聚会

饮酒至凌晨两点多

酒后心存侥幸驾车搭载亲友上路

行驶至海翔大道

受酒精麻痹意识逐渐模糊

竟直接将车辆停在主干道最左侧车道

在车内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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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完整确凿的证据

陈某如实供述醉酒驾车的违法经过

经抽血检验

其血液酒精含量91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律成本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意事项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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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驾驶人切记

切莫抱有

“小酌几口无碍~”

“夜间没人查~”

这类侥幸心态

切勿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红线

务必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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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交警

▌编辑:林凯丽 责编:李蕾

▌编审:郑宝珠 终审: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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