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8月28日,正是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的日子,各地都在召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学年的各项工作,当然少不了做全县的教学质量分析会议。
而且距离第42个教师节也就剩了十来天时间。可是就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刻,都市现场今早发布了一篇报道:让人惊掉了下巴。
到了晚上,中国青年报也刊发了消息:大家都以为的AI图片原来是真有其事。
作为一名普通思政教师的我,当第一眼看到这则新闻时,我的脑海中突然跳出的是那些文革中上样的批判大会上的场景。雷波县教育行政会这个做法俨然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大有滑向文革式大批判的危险逻辑。
众所周知,历史上,“钉在耻辱柱上” 多用于对历史罪人的道德审判,如今却被用到普通一线教育工作者身上。那些站在台上背对着“耻辱”二字的老师们,他们的内心会作何感想呢?
作为一名从教近30年的老师,我知道,教育最重要的内容应该是尊重与教化,老师管学生如此,管理者管理教师难道不也应该遵从这个道理?
如果教育系统内部习惯于公开羞辱、当众示众,这种粗暴思维会潜移默化侵蚀我们教育行业。试想,教师遭受人格打击之后,会不会产生严重的职业倦怠,伤害他们的归属感,这样做真的会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
国家教育部三令五申对教育评价改革提出各种要求。国家多次发文,坚决破除 “唯分数、唯升学” 顽疾,明确严禁以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不能把学生分数作为评判教师优劣的唯一标尺。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也反复强调,教师评价不能简单绑定学生考试分数,教学质量受生源基础、家庭环境、地域条件多重因素共同影响,不能把班级成绩的重担全部压在教师个人身上。
据了解雷波县地处山区,不少学生基础薄弱,家庭教育支持不足,分数偏低是多重现实因素叠加的结果。当地想要提升教育质量,应当组织好送教帮扶、教师业务培训、而不应该是简单地贴标签、搞羞辱式施压。
用 “耻辱” 二字绑定低分教师,本质上就是已经被政策明令否定的唯分数论,和教育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
另外,从法理上来讲,这件事涉嫌侵犯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法》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侮辱教师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教师拥有普通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份权利不会因为身处内部工作会议就被剥夺。
即便这些学生均分在15分以下、30分以下的老师,学校、教育部门可以通过约谈,督促整改、开展业务提升,甚至可以依纪依规给予处理处分,但是绝不应该设置所谓的“耻辱台”。
人为设置 “耻辱台”,公开对教师进行人格贬低,带有浓厚的批判示众色彩,逾越了管理和问责的法理边界。教育管理的对象是人,惩戒整改应当对事不对人,不能用人格侮辱的方式开展内部管理。
大家都知道,每个地方教育质量提升受制的因素太多太多,生源、家庭教育、教育基础、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抓质量提升应当依靠制度、教研、帮扶,而不是靠羞辱与批判,唯有尊重教师人格,才能守护好教育的根基。
教师节临近,提前预祝所有的老师们节日快乐,也希望所有的管理者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别再整出“耻辱台”这样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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